佛兰德斯(
荷兰语:Vlaanderen,英语:Flanders),又译法兰德斯,意为“泛水之地”,是西欧的一个
历史地名,泛指位于西欧低地西南部、北海沿岸的古代
尼德兰南部地区,包括今
比利时的
东弗兰德省和
西弗兰德省、法国的
加来海峡省和
诺尔省、
荷兰的
泽兰省。
最初居住在这里的是克尔特部落,公元前1世纪罗马人占领这一地区,自3世纪起弗里斯人和法兰克人移居此地。5世纪这个地区被称为佛兰德斯(法兰德斯)(意为平原)。9世纪佛兰德成为
法兰克王国的伯爵领地,870年,佛兰德斯(法兰德斯)属于
西法兰克王国。在
卡佩王朝时期,法兰德斯由
佛兰德伯爵统治。佛兰德伯爵是
法兰西最重要的贵族之一,属于法国六大贵族之一(其余五个分别为
诺曼底、
香槟、
图卢兹、
勃艮第和
阿基坦)。
中世纪初期,
毛纺织手工业在佛兰德斯(法兰德斯)发展起来,出现了伊珀尔、布鲁日和根特等城市。到中世纪盛期,这些城市发展成为欧洲的工商业中心。法兰德斯是
英格兰王国和
法兰西王国长期争夺的目标。1384年由于法兰德斯的玛格丽特和
勃艮第的约翰之间的联姻而并入
勃艮第公国,1477年归
哈布斯堡王朝统治,1556年归
西属尼德兰管辖。
1648年佛兰德斯的北部地区(今
荷兰泽兰省)归并荷兰,1659~1679年法兰德斯的南部地区(今法国
加来海峡省)归并法国,法兰德斯的其余地区(除布拉班特外)于1713年成为
奥属尼德兰的主要部分。1794年法国占领法兰德斯,1815年
维也纳会议又把它划归荷兰。
比利时1830年革命后,佛兰德斯成为
比利时王国的领土。在两次
世界大战期间,法兰德斯由于地处欧洲北海地区的要冲,成为欧洲的主要战场之一。战后,法兰德斯成为
比利时的
工业中心。
佛兰德斯(法兰德斯)曾是中古欧洲的一个重要的封建诸侯国家,通常是
法兰西王国的封邑,大约是法国东北一角(
诺尔省)到比利时大半,也包括了荷兰
泽兰省的南部。
现今
比利时仍有两个省份以法兰德斯为名,分别为
东弗兰德省与
西弗兰德省。法兰德斯
伯国曾在中古初期为法兰西王国强大的诸侯之一,在其极盛期,领土几乎囊括了整个比利时与东北法兰西,后逐渐为法兰西国王所压服,其领土也逐渐缩小。中古盛期以后,
佛兰德伯国相继画分出海诺伯国、阿图瓦公国等地,这两地现今也是比利时与法国的
行政区划之一。
在15世纪以后,法兰德斯与其他16个低地地区的省份/封邑,同为
勃艮第公国的领土,后随著
勃艮第王朝的覆灭,被划入了
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在
查理五世将
哈布斯堡家族一分为二时,法兰德斯与其他16省归到了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支系之手,因此该地被称为“
西属尼德兰”。18世纪后,法兰德斯与其他
西属尼德兰南部6省(北部10省早已独立为
尼德兰共和国,也就是俗称的
荷兰共和国),改归
哈布斯堡家族奥地利支系,于是改称“
奥属尼德兰”。
11世纪,佛兰德斯(法兰德斯)发展成欧洲最富有的地区。他们从英国进口羊毛,纺成面料卖给
欧洲大陆,繁荣的纺织贸易使法兰德斯很多城市变得富有,拥有了权力。直到1300年,根特,布鲁日,
安特卫普等都从贵族条例里获得了城市
自主权,发展出令人自豪的
城市文化。
几个世纪以来,作为一个
服装业中心,它一直享有实际的
独立权并且十分繁荣。荷兰发生的
哈布斯堡战争导致了这一地区的最终分裂,并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都遭受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