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国主义(Militarism),又称黩武主义,指的是将
穷兵黩武和侵略扩张作为立国之本,将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
文教等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及对外战争的思想和
政治制度。军国主义充满残酷性和反动性,曾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它的基本理论包括对和平的否认,坚持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认为战争本身是美好和令人向往的。军国主义的行为体现为某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军事化,以及对外奉行侵略扩张的政策。在军国主义国家,战争成为国家的主要目的。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对外掠夺和扩张。近代的表现主要为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和日本。
词语来源
中文“军国主义”一词来自
日文汉字「军国主义(ぐんこくしゅぎ)」,中国人经常把它和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国策思想联系起来。然而军国主义的实践并非只有日本为之,历史上许多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或政权,都会有军事优先的政策。
普鲁士王国、美国、大英帝国等都带有军国主义的元素。其中以普鲁士为最。米拉波说:“普鲁士是军队拥有一个国家,而不是国家拥有一个军队。”普鲁士宰相
奥托·冯·俾斯麦的铁血政策也是军国主义的真实写照。
日文的军国主义来自于Militarismus一词,本是因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等批判法兰西第二帝国和德意志帝国而诞生的。
代表政权
日本帝国
历史起源
以上各国的军国主义在形式和缘由上大不相同,该词条以普鲁士为例。
普鲁士由小而大,由弱而强,还因为它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即位时正值
三十年战争,勃兰登堡被
瑞典军占领。他亲身体会到军队为立国之本,因此他决定向瑞典学习,建立一支常备军。1653年,他与
容克贵族达成协议:允许容克对农民行使警察权和裁判权;容克则同意选帝侯征收“军事税”,以便创立常备军。在这个协议中,选帝侯也同意让容克担任常备军的军官。从此以后,容克就与普鲁士军队结成不解之缘。从
腓特烈·威廉以来,普鲁士国家就变成一架强大的军事机器。
到腓特烈·威廉一世在位时期,普鲁士军队的数目几乎增加了一倍,达85460人,相当于全国居民的 4%。在全欧,普鲁士在人口方面占第13位,但是其军队的数目却占第4位,国家财政收入的3/4都用在军事上。在军队中实行盲目服从,容克出身的军官可以任意鞭挞士卒,有些士卒往往因不堪军官的虐待而自杀。平时军纪甚严,但是一到战时,军官却纵容士兵烧杀掠夺。
普鲁士的军国主义是与容克阶级紧密相联的。容克阶级积极支持军国主义政策,这是因为这个政策给他们带来许多利益:第一,实行军国主义及侵略扩张,他们就可以获得新的地产。第二,随着国家领土的扩张,行政管理机构也就扩充起来,这就为容克的子弟提供了更多的当官机会。第三,加强军事力量,也相应地增加了军官的数目从而为容克的子弟提供了更多的军官职位。
容克阶级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农业和投资于工业,他们的经济力量是建立在农奴制上面的。德意志的“农奴制第二版”在普鲁士表现得最为突出。从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期,普鲁士,特别是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民又农牧化了。他们完全被束缚在土地上,并且被迫向地主提供劳役地租及代役租。农奴每周要在领主的土地上劳动4~6天。1710年一个官员在报告中写道:“地租、劳役、租税、士兵驻扎和贡赋等经常增加,人民很难维持下去;农奴一直很穷而且越来越穷,一如既往,最后他们无可奈何只好逃跑……”
普鲁士的官僚系统也是靠军队的力量建立起来的。本来普鲁士一些地区的征税权掌握在各领地的等级会议手中,但是腓特烈·威廉却靠武力征税。他曾派军队以武力相威胁,迫使克列夫兹和马尔克接受了新税。接着,他把这种新税变成事实上的永久性税收,从而剥夺等级会议最主要的职权——收税权。最后,由于各地税款主要用于军队开支,他就把税收事务交给军方去办,为此组建军事总部,下面设军事财务处,向各地派遣军官,负责征税。这些军官用军事命令的方式进行工作,很快把工作范围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并把各地原有的行政机构排挤到一边,其中包括各领地等级会议和市镇自治当局。通过军事总部,腓特烈·威廉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官僚行政系统,而这个系统的灵魂是军队。
1723年他设立直属国王的“财政、军事与王室领地最高总管理处”,作为管理国家的最高行政机构。这位“
军曹国王”用管理军队的方法管理国家,认为专制君主最懂得他的人民需要什么。他曾说:“朕乃君主,故可为所欲为。”在他的统治下普鲁士发展成高度集权的专制国家,军营式的纪律与等级制度支配整个社会生活。所谓的“普鲁士精神”到这时已完全成形了,它的公式是专制主义加上军国主义。1740年腓特烈二世即位,在他20多年的铁腕统治下,普军人数由原先的7万人激增至20万,占全国人口9.4%,军费开支每年要花去政府全部预算的4/5。当时的普鲁士面积在欧洲仅居第十位,人口居第十三位,但它的军队却排到了全欧第四的位置。而且这一数字在腓特烈二世的后继者
威廉二世那里又增加到了23.5万人。曾有人这样描述普鲁士的军国主义:“对其他国家来说,是国家拥有一个军队;对普鲁士而言,则是军队拥有一个国家。”
普鲁士的军国主义性质是如此的鲜明,它的好战性直接促成了后来俾斯麦“
铁血政策”的出台,并进而成为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原因。
制度特点
政治
实行军阀独裁和侵略扩张的思想和政策来统治全国;
政治上实行集权制,议会及司法机构无法有效制衡政府;
内阁要职由军人担任;
对内镇压反战革命运动,宣传极端的
民族主义和
沙文主义;
对外则穷兵黩武,进行国土扩张。
经济
经济以军事发展为目标,由政府补贴军需,带动重工业发展迅速;并以战争实利再扩军;
人民被要求向国家无私奉献,
私权、人权、
言论自由受到压抑。
文化
教育以军事训练、仇外主义、自我民族优越作为自幼养成的教材;
人民日常生活常受军事上的动员与干涉,建筑与公共设施广泛地要塞化;
普遍行征兵制,役期长,军籍不分男女一概登录,必要时会征收未达役龄的少年进入军中作战或任务;
歌颂军人贡献,尊崇军人的社会地位,甚至在历史、考古、宗教、文学、艺术等层面美化军人和战争。
外交
外交多以军事优势欺凌邻近地区,以谋求实利和国际地位;
政府吹嘘侵略掠夺后的利益,激发人民对战争的热情,以确保民意对战争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