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
商周时代,
甲骨文中有“
作册”、“史”、“尹”等字。《
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即史的初义是指古代记事之官吏,即史官。
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
王国维在《
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周礼·春官》记载周王室设有五史。
(一)大史 职位很高。新王登基,大史参加策命典礼。王为国家大事有时还会访问大史。如《
国语·晋语》载
胥臣曰:“文王访于辛、尹(
辛甲、尹佚,二人皆周大史)。”有时大史还命令百官规诫王的缺点,如《
左传》襄公四年载:“
魏绛曰: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箴王缺。”此外,大史还掌记录时事,保管文书等。
(三)内史其秩最尊。《周礼》说内史掌策命诸侯及孤
卿大夫,
掌书王命。如《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王命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有时,内史还奉王命出使
诸侯国,《
左传》僖公十六年载:“周内史叔兴骋于宋。”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
左史、
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
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
刘知几:《
史通·史官建置》)。《
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
武帝时置太史令,以
司马谈任其职。谈卒,其子
司马迁继其任。司马父子,是为西汉著名史官。迁卒,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掌史事,仅限于
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代史官职责的一大变化。
汉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宫中置女史之职,以记皇帝起居,故有 《禁中起居注》;东汉因之。后世以“起居”作为史官的一种职掌和名称,与此有很大关系。东汉时,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
班固以
兰台令史之职撰述国史。
三国魏明帝置史官,称
著作郎,隶属中书。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并增设
佐著作郎人,隶属秘书。宋、齐以下,改佐著作郎为
著作佐郎。齐、梁、陈又置修史学士(亦称撰史学士)之职。
十六国、北朝,大多设有史职,或有专称,或杂取他官。其体制、名称,多源于魏、晋而有所损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中国古代史学形成多途发展的趋势,而皇朝“正史”撰述尤为兴盛,故史官当中,名家辈出,被誉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其间,关于起居之职,魏、晋以著作兼掌。
北齐、
北周,著作、起居二职逐步分开。
隋炀帝时,以著作如外史,于
内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内史。
唐代,因正式设立了
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宰相为监修,称
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称兼修国史;专职修史者,称
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参加撰史,称
直史馆。著名政治家
房玄龄、
魏徵、
朱敬则,著名史学家刘知几、
吴兢,著名文学家、思想家
韩愈,著名诗人
杜牧等,都先后参与史馆工作,并担任各种修史职务。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
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唐初,于
门下省置
起居郎,后又在
中书省置起居舍人,分为左右,对立于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时也曾称为左右史。其所撰
起居注送交史馆,以备修史之用。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损益,其名称虽因代而异,而职掌略同。其中以宋、清两朝较为繁复。宋有
国史院、
实录院、
起居院和
日历所,各有史职。元有翰林兼国史院,明以
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国史、图籍管理与
侍读等职,以
国史馆、
实录馆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门掌起居之事,其史职则多以他官兼任。
起居录则是史官对帝王言行的严格把控与记载,早在周已有,那时称为“内史”。历经秦汉魏晋南北隋唐宋……而不衰,皇帝皆无权干预,但这种风气却被
李世民打破。至此以后,有唐以来,帝王阅著并非罕见之事,却使得历史逐渐朝着扭曲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