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1
交通违法代码
10071是“将营运载客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的交通违法代码
简介
违法代码:10071
违法行为:将营运载客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违反条款:《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处罚方式
强制措施与依据: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违法记分:0
处罚:罚款2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0 11:24
目录
概述
简介
处罚方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