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是发生于上海市静安区的安全责任事故。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至11月19日10时20分,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
事故信息
着火大楼:上海市
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728弄1号的28层教师公寓大楼。
大楼概况: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
开发商: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成和销售时间:1998年1月建成;1998年4月开始销售,现已实现销售90%。
住户:多为教师,包括数十名退休教师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栋1号
第一报警人:周庆灵
报警时间:2010年11月15日13点53分左右。
官方接警:14时15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
最新伤亡:58人死亡,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70余人受伤送医,56余人失踪(2010年11月19日07:35)
现场细节: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内住着不少的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警方已经在现场周围的几条街拉起了几道
警戒线。
救援情况:已有100多人获救;49人被送往静安中心医院抢救。伤者多为吸入浓烟不适;
接诊医院:静安中心医院(上海西康路259号)
交管信息:
安远路-西康路-
康定路-延平路-安远路。
动态进展
2010年11月15日16时10分,新民网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看到,一些伤者家属已赶到,部分伤者在急诊室治疗,部分病情较轻的伤者已被送往特需病房。
2010年11月15日16时11分,静安中心医院已经在急诊服务台贴出伤者名单,家属可以根据上面的信息找到伤者。绝大多数伤者是吸入式伤害,其中一名六七十岁的男性生命垂危。
2010年11月15日16时20分,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看见一名伤者全身覆盖着白布被推出抢救室。
2010年11月15日16时25分左右,新民网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现场看到,医院底楼以屏风和担架床搭建起了临时病房作为临时急诊室。在该院收治的胶州教师公寓火灾伤者中,已有两人不治身亡。现场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年纪大的出不来,已经死了好几个了。
2010年11月15日16时30分左右,新民网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现场看到,又有3人因胶州教师公寓火灾遇难。到目前为止,在静安中心医院收治的伤者中,已有5人死亡。
2010年11月15日17时30分,消防官兵已从火场疏散营救出居民100余人。已有8人因火灾死亡。
2010年11月16日凌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宣布成立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截至16日凌晨,上海静安高层住宅大火已导致49人遇难。遇难人数已增至53人。
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另有40余人失踪。
截至2010年11月19日,此次事故已造成58人遇难。
2010年12月5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截至5日下午,上海市瑞金医院、长海医院、长征医院、
华东医院救援过程
2010年11月15日15时09分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十几个人聚集在起火大厦的顶楼,挥手等待救援。
新民网记者在事发现场看见,28层的楼顶上还有十几名居民在等待救援。一名住户从20楼逃生出来,惊魂未定,掩面而泣。
据现场目击者称,起火时间大约在半小时前,约15点左右。15时27分,目击者称起火大厦顶楼有20余人站成一排,正招手呼救,但由于火势过大浓烟弥漫,目击者称求救者在浓烟中“忽隐忽现”。目击者续称,已看到有救护车将伤者送离现场,胶州路交通基本瘫痪。
2010年11月15日15时30分,新民网记者在事发现场胶州路上看见,起火的胶州教师公寓楼上安装的空调机被大火烧成了光架子,正不断地往下掉;过火的脚手架上还爬着不少的居民,他们正在等待救援,大楼内浓烟弥漫着滚滚浓烟,还有不少的居民都没有撤出。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见,现场周围聚集了大量的围观者,警方将警戒范围不断扩大。
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胶州路
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
上海市消防部门2010年11月15日14点15分接报,14点16分接警出动,先后调动各区45个中队,122辆消防车,1300多名官兵灭火,出动云梯、举高梯等17台。近200名攻坚队员进行强攻,挨家挨户搜索,救出107人。静安中心医院已收治16名伤员。在静安中心医院,收治的病人都是老年人。记者从上海警方了解到,起火地点是胶州路余姚路的胶州教师公寓,目前正在外部装修。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现场有十余辆消防车前往救援,16名伤者已被送往静安中心医院进行救治。具体的事故原因及损失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0年11月15日15时40分,因为担心过火的脚手架和大楼发生意外,警方再次将警戒线扩大。大火还没有熄灭。由于胶州路余姚路的火灾,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
安远路到西康路然后到
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15时45分,现场目击者称,由于火势进一步扩大,烟雾更加浓重,仅与失火大厦一条马路之隔的楼上已经无法看到受困于楼顶的求救者。
15时50分,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见,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正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由于胶州路余姚路的火灾,采取的临时交通管制是:从安远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回到安远路,也就是说围绕火灾现场的周边道路基本都采取了临时的交通管制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胶州教师公寓1998年1月建成,总户数500户,开发商是上海市欣荣房地产开发公司。
16时,静安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介绍,静安中心医院已收治三十六七名伤员,绝大多数不是烧伤,是吸入烟尘。
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估计是楼顶的浓烟太大了,索降难度太大被迫放弃。旁边一栋楼楼顶已经有几支水枪正在朝胶州教师公寓楼顶喷水救援。
16时10分,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看到,一些伤者家属已赶到。部分伤者在急诊室治疗,部分病情较轻的伤者已被送往特需病房。
16时11分,静安中心医院已经在急诊服务台贴出伤者名单,家属可以根据上面的信息找到伤者。绝大多数伤者是吸入式伤害,其中一名六七十岁的男性生命垂危,也是吸入性伤害。
16时30分,发生在静安区胶州路上一大楼的火灾已被消防部门基本扑灭。消防人员现已进入楼道,收拾残火,搜救楼内居民。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新华社消息:截至昨晚(15日)10时,上海静安区胶州路居民楼的火灾已经导致42人遇难。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到达上海,指导部署救援和善后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孟建柱宣布,国务院成立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火灾发生后,上海全力以赴救治伤员,静安区中心医院、华东医院、华山医院、瑞金医院、
普陀区中心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长海医院、长征医院等9家市、区级医院紧急动员,开辟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做好伤员救治,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和转运伤员,全市组建专家组,市级烧伤救治中心专家赶赴各医院紧急会诊。
善后工作
善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
金钱赔偿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11.15”特别重大火灾第二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表示,非
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
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
保险理赔
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整修的28层居民楼发生大火。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新民网采访时称,财险公司相关的责任险险种,包括火灾责任险、装修责任险、建筑安装险等。如果建筑安装公司投保的话,可以得到赔付。但他表示,投保的企业非常少,建筑安装险的话,都是一些新建的楼盘在投保。
据了解,在建筑安装险中,装修队引起的火灾的话,保险公司承担保额范围内的责任。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财险部负责人张璐告诉记者,类似火灾事故中,居民可获得保险赔偿的财产险,还有
家财险与
房贷险。如果投保的是家财险,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实际损失获得赔偿。家财险还细分为房屋与室内的附属设备,以及室内的财产,理赔时看总的保单金额及分项的保额。若实际保单金额为10万元,而损失达到100万元,最高赔付为10万元。此外,一些向银行贷款买房客户,可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
太平寿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此次火灾中遇难的人员,如果投保了意外险、终生寿险等相关人寿险种,将获得一定的保险理赔。受伤部分人员的理赔,则要看受伤及医疗的情况而定。
具体赔偿
上海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此次火灾理赔共涉及9家财险公司、34件案件。其中,社区综合责任险1件,保额500万元;家财险7件,保额142.66万元;房贷险9件,保额828.11万元;抵押物保险1件,保额90万元;财产险1件,保额87万元;车险15件,保额待查。此外,15家寿险及养老险公司确认保险客户13人身故,保额合计240.67万元,受伤客户26人。上海“11·15”特大火灾发生后,保险行业快速反应,上海保监局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静安区少体校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了专门的保险理赔受理点,并派驻24小时值班人员,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报案。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启动紧急预案,第一时间确认核实客户信息,投入灾后理赔工作。据悉,此次火灾可以得到来自几个层面的保险保障:由上海市政府购买的社区综合保险,这一险种在全市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家庭财产保险,但投保率不超过15%,沪上多数家庭没有财产保险;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涉及身故和医疗,保费和保额直接挂钩,除了投保率不高外,还存在保额不足的情况。
16日开始,保险公司快速启动理赔工作。太平洋保险按照保险协议约定向静安区支付保险金500万元。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了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综合保险,保障内容包括“社区居民住宅及公共设施火灾责任”、“社区公众责任”、“街道固定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已确认有2名客户遇难,积极做好理赔和客户慰问工作。
截至17日15点,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共排摸出受灾案件7件:其中4件家财险报案、2件房贷险报案和1件车损险报案,共涉及赔款41.65万元。国寿财险和太平财险分别向遭受家庭财产损失的客户送上5万元和20万元理赔款。平安养老险分别为在火灾中身故的2位客户家属送上122.5万元和60万元理赔金。国寿上海市分公司确认有4位客户受灾,其中2人正在住院治疗,1人失踪,1人死亡,公司已送上1.6万元身故理赔金。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查找核实共计10名客户信息,其中1人遇难并完成理赔,2人轻伤,4人仍在重症监护室内,3人持续跟进中。新华人寿紧急制作理赔服务联系卡,由查勘人员到医院和临时安置点进行随机发放。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已确认1名失踪客户为该公司客户。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确认有4名客户,并已与其中3名客户取得联络并进行慰问,另1名客户失踪,太平人寿已作针对该失踪客户预赔付的决定。
平安寿险受灾客户合计80人
中国平安共向“11·15”火灾事故赔付212万元,其中平安养老险赔付182.5万元,平安寿险赔付29.5万元。
中华财险估损130万元
截至18日为止,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接到车险报案1起,房贷险案件2起,据初步估计总损失金额约为130万元。针对以上情况,上海分公司已全面启动理赔绿色通道,确保保户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心理治疗
上海胶州路住宅楼严重火灾发生后,约100名伤者被紧急送到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华东医院、华山医院、瑞金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等。各医疗机构纷纷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应急方案,组织医务人员迅速投入抢救。
记者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救治现场看到,医院在急诊和住院处都放有指示牌,上面有其他几家收治伤者医院的名称和电话,不时有焦急的住宅楼住户亲朋前来询问,有专人提供名单查询,并有长海医院专家前来支援治疗。
“医院从下午2点40分后接到50余位伤者,各科室医务人员、仪器火速到位,在紧急分诊抢救后除了个别伤者在重症监护室外,绝大多数伤者被分流至病房接受进一步治疗。”静安区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李天雅表示。
在上海华东医院,医院为每一个伤者进行了创口包扎、生命体征检查,除了10名较重伤者住院治疗外,还腾出专门场地收治了10名留观伤者,为病人配备了氧气瓶、监护仪。部分伤者出现了创伤后应激反应,心理专家为他们进行疏导和药物治疗。
至15日23时,上海瑞金医院已收治了13名伤者。副院长、烧伤外科专家袁克俭告诉记者:“我们先后派出3名烧伤科医生和3名呼吸科医生前往其他医院支援,并从晚上6点半开始收到病人,这些病人烧伤面积多数并不大,但以吸入性损伤为主,病人气管受到热和化学尘埃灼伤出现水肿,外表伤情不重但存在一定危险。”医院迅速组织了医疗人员展开救治,许多医务人员自动留院值班,烧伤科护士长周洁等医务人员看到报道后主动回到医院投入战斗。
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伤者主要是体表烧伤、骨折、吸入性损伤等,均已接受了对症治疗。
慈善捐助
11月15位于胶州路余姚路附近的静安区教师公寓突发的特大火灾牵动了上海市民的心。16日一早,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金闽珠代表基金会来到“11·15特大火灾”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点,为受灾群众送去50万元善款,并安抚受灾群众的情绪。
在闻讯灾情后,市慈善基金会已于火灾发生当晚向受灾群众送上价值20万元物资。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党政班子以及十余位员工纷纷从家中赶到单位,紧急组织救灾物资。翻仓、整理、打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将棉被、棉衣、枕芯、棉毛衫裤、毛衣、衣裤等六大类物资装满了一辆卡车。晚上11时许,这批救灾物资送到了设于海防路的救灾指挥部,为政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助了一臂之力。
静安大火捐赠413万用于慰问。
期频频爆出的慈善负面信息,让慈善事业公信力受到影响近。因此,面对舆论对于上海高楼大火社会捐款去向不明的质疑,上海有关方面旋即公布了捐款发布情况,并称,社会捐赠款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依法合规、专款专用;严格程序、手续完备”的发放原则。
领导慰问
静安区高层住宅楼发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15日深夜率国务院工作组紧急赶赴上海,指导火灾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
16日凌晨1时许,孟建柱抵达上海,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搜救工作最新进展。在得知公安消防官兵已经对大楼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搜寻,仍不放弃最后的努力时,他强调,大火已经扑灭,当前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尽全力搜救幸存者,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同时要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随后,孟建柱赶往瑞金医院看望伤员。在病房里,孟建柱亲切握住伤员的手,仔细询问他们的伤情。孟建柱说,这次火灾事故牵动着中央领导和许多群众的心,党中央国务院委托我们专程来看望你们,党和政府一定会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全力救治,希望你们积极配合治疗、安心养伤,早日恢复健康。
凌晨2时许,孟建柱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宣布成立国务院上海市“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他说,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灭火和人员施救,努力减少人员伤亡,有关处置和善后工作正在陆续开展。
孟建柱要求,继续全力以赴做好搜救工作,全面核清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千方百计救治伤员,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最好、最及时的治疗;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请上海市组织精干力量,一家一户地做好安抚救助工作,及时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确性质,认定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客观、及时、准确地发布人员伤亡、现场搜寻、伤员救治、财产损失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
孟建柱强调,当前正值火灾易发高发期,要认真吸取此次火灾教训,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冬季防火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同时要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一同查看现场、慰问伤员并出席会议。俞正声强调,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尽快准确查明火灾原因,市区两级立即组织专门班子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报道火灾实情。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松懈大意,必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公安部副部长
刘京、刘金国,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郭允冲,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副局长梁嘉琨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韩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丁薛祥,副市长沈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等有关领导参加上述活动。
善后安顿
2010年12月20日,紧邻失火大楼的胶州路718弄2号和常德路999号两大楼的居民,被允许回搬。由于工作等原因,一些居民19日晚已开始回搬。
19日20时许,新民网记者在泛阳酒店的安置点看见,一些居民带着物品往家搬东西。他告诉记者,由于20日要上班,无暇顾及搬家事宜,于是提前将东西陆续回搬。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两幢大楼的聚氨酯材料已经铲除,消防设施配备将在整治中升级,如
楼梯间、电梯间的防火门将被换为甲级防火门。原有泵房内消火栓泵、每层楼消防箱内及其他配件、消防管道也将重新调试。新民网记者看见,楼外已换上新防护网。
2010年12月20日,新民网记者在718弄2号和常德路999号两大楼门口看见,门口张贴着为了确保安全,进入大楼的人员请将打火机等易燃物品放在门口。据大楼的保安介绍,今晨6点起就已经陆续有居民将物品搬回家。
悼念活动
上海市民间的悼念活动从17日开始就陆续不断。
21日,在事故发生后第七天,按照中国民间传统丧葬习俗,是“头七”的日子,传说头七之日死者魂魄会返回家中,而当天正逢周末假日,大批上海市民来到火灾现场献花,队伍从火灾现场一直排到了昌平路。据估计当天大约10万人前来献花。
整个火灾现场周围被献花包围,附近还有一些市民带来玩具、纸鹤、蜡烛等物品表达哀思。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有媒体称之为“花海祭”,有热心市民向前来悼念的人群免费发放鲜花,国内一些网站开设了网上悼念的活动,还有一些热心网友发起活动为外地网友代献鲜花。火灾现场周围的一些商家发起了义卖活动,还有饭馆对受灾群众实行半价优惠,还有部分出租车司机自愿免收前往火灾现场的乘客的车费。上海城市交响乐团则在现场演奏了《圣母颂》、《
让世界充满爱》、《爱的奉献》与《
爱的代价》等歌曲,演奏时很多团员都含着泪,跟着唱的现场群众也在落泪。
官方的悼念活动于21日早晨八点多在事故发生地上海市胶州路728弄门前举行。上海市主要领导人,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及上海市市长韩正在内,在上午8点30分到场为遇难者献花。
由于参加人数众多,上海市警方封闭了临近火灾现场的周边路段,仅留下延平路一处供吊唁者进入。
《
南都周刊》认为这次市民悼念活动是上海市民精神觉醒的体现,也是
市民社会复苏的信号。
责任认定
上海高层住宅楼火灾4名疑犯被刑事拘留。现已初步查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截至18时30分许,现场大火已经基本扑灭,消防队员已进入楼道,收拾残火,搜救楼内居民。截至17时30分,消防官兵已从火场疏散营救出居民100余人,受伤人员已紧急送往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等地抢救。
据了解,大楼起火前处于综合改造阶段,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工程,并搭起了脚手架和安全网。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失火的教师公寓以及旁边的两幢高层建筑都完全被脚手架和安全网包住,只不过失火的教师公寓外面的安全网已经被完全烧空。
事发当晚,记者来到位于
陕西北路的施工单位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确切地说是总承包方,具体施工方为分包方。随后该工作人员以具体负责人不在单位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追问。
记者随后按照施工告示牌提供的信息,拨通了保温工程负责人张先生的手机。张先生表示,自己是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保温工程项目,人在外地。现场的工作人员向他反馈的消息称,着火点位于1号楼20层,初步了解为工人焊接时引燃某种易燃物所致。张先生坚称,工程施工和所用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验收,引燃物不可能是泡沫或聚胺脂等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只铺设到大楼的12层上下,是否为过滤网或木板被首先引燃还在调查中。
现场的施工人员向记者表示,外墙面防护由钢管脚手架、绿色的安全密目网组成,外墙面施工材料有泡沫、聚胺脂以及木板等,多为易燃物,着火点来自1号楼20层外墙面,并推测是工人在焊接时四溅的火花引燃了泡沫等易燃物。
原因查明
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和问题。至17日,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在会议上说,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同志在第一时间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及时、有利、有序、有效的。上海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进。
据介绍,“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2010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骆琳说,根据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骆琳说,事故调查组的全体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同时,还要深刻总结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惩罪犯
嫌疑人被捕
2010年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
此前,经公安机关连日侦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官员问责
中新网上海12月24日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依法对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等,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等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的还有,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科科长周建民和区建交委建管办副主任张权。
责任人员处理
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灭火,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千方百计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受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委派,国务委员孟建柱率国务院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及受伤人员,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俞正声、韩正等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全力组织灭火救援,迅速成立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伤员救治、遇难者家属安抚、受灾群众安置及人员抚恤、财产赔付等善后工作。通过积极努力,整个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17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调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26名责任人员是: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瞿幼棣;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周峥;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范玮民;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曹磊;上海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上海佳艺公司副总经理马义镑;上海佳艺公司项目经理沈大同;上海佳艺公司项目安全员陶忱;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员卫平儒;迪姆公司法定代表人劳卫星;无固定职业人员支上邦;无固定职业人员沈建丰;无固定职业人员沈建新;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电焊班组负责人马东启;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电焊工人吴国略;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工人王永亮;承揽铝门窗施工业务的杨为民;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的张利;上海烽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建东;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上述人员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8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中,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分别是:给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生产科科长范正荣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长汤士刚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主管、党支部委员赵雨时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龚晓栋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慎娣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静安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陈邱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静安置业集团公司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张伯余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消防民警封良培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副所长兼执法办案队队长孔寅翼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倪彦雯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党委委员白玉奇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安监室主任唐亮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党支部书记柴光成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原站长、现静安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协调部经理张家明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静安区建筑市场管理所所长邵振丁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周正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张常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海市建交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稽查办公室主任曾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党委委员蒋曙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海市建交委主任、党委副书记黄融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社区管理工作部部长朱德富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平安工作部部长张金生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国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静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陈静薇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静安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孙庆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海市副市长
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
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责成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事故相关单位按法律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研究完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等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最新处理决定
据新华网报道,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于2011年6月9日公布。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上海市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和分管区建交委的副区长徐孙庆被撤职。
静安区受到处分的官员还包括: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副区长陈静薇行政记大过。
上海建交委系统受到处分的人包括:建交委主任黄融行政记大过;建交委副主任蒋曙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建交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稽查办公室主任曾明行政记大过。
新华网报道称,此次有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
26名责任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包括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
即将公诉
2011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宣布,上海“11·15”特大火灾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不同罪名被提起公诉。
案件开庭
上海法院开庭审理原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新华网上海7月18日电(记者杨金志)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开庭审理上海“11·15”特大火灾系列案中的原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胶州路728号
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副主任姚亚明,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及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等2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终结,决定对高伟忠、姚亚明、黄佩信、董放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27日受理该批案件后依法分别组成了合议庭,于18日上午首先开庭审理原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副主任姚亚明,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建筑建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原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冯伟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高伟忠、姚亚明、周建民、张权等4名被告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伟忠、周建民、张权和冯伟还共同或单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受贿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21名被告人的相关案件将陆续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对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最新报道
2011年11月22日下午,上海“11·15”大火部分灾民状告上海市政府的两起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法官当庭宣判,驳回王哄等21位灾民代表的相关要求。
公安部严防
2010年11月16日,深入推进“
防火墙”工程、全面提高单位“四个能力”现场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会议回顾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别是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通报了吉林“11·5”和上海“11·15”火灾基本情况。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说,火灾形势虽然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仍处在火灾易发、高发的阶段,社会消防管理、消防设施建设、公众消防意识总体滞后的状况没有改变,加之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大量增加,发生恶性火灾的可能性比过去增大。各级要从战略高度深化对“防火墙”工程的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长期不懈地坚持,力争在3年内使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刘金国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抓落实。对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性的集中排查整治。突出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把“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渗透到各个领域,拓展到各个方面。强化责任抓落实,把督促单位提高“四个能力”的任务,细化分解到支队、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落实到每一名监督执法人员身上。前移责任倒查关口,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批评指正,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处理。
人员名单
1401室 孟菊娣 65岁
1401室 王玲 42岁
1505室 赵荣库 31岁
2403室 李惟玮 25岁
605室 张雅 68岁
703室 蒋朝华/朱丽云 未知
1106室 宋学斌 65岁
1303室 姚静华 未知
1803室 毛昆英 47岁
503室 沙国荣 64岁
1001室 陆宏秉 86岁
2604室 陆洪晔 35岁
2106室 沈国明
2806室 谭志源/贾凤之
1905室 郑某/徐宝娣
2004室 金淑青 64岁
1201室 张巧英 78岁
2203室 王颖星 30岁
2203室 郑惠玲 77岁
904室 朱所林 57岁
1201室 叶荣明 76岁
1201室 鞠 芳 78岁
1201室 王爱娟 50岁左右
2102室 孙恒糙 64岁
1804室 陈壁华
1103室 李继昌 64岁
1403室 林美琪 59岁
2201室 刘树兴
2201室 徐勤玉
2201室 夏雨辰 16个月
602室 租客两人
603室 王泽南 46岁
904室 母亲/保
1003室 刘云杰 63岁
1101室 陈祎
1301室 徐从德 74岁
1301室 丁雪轩 71岁
1303室 沈奕博
2105室 王光海等4人
2302室 葛剑军 55岁
(以上是在昌平路“11·15火灾临时安置点”内公布的部分逝者和尚未联系到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