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7月25日至26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委员座谈会,座谈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问题。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从1982年1月至1983年4月底,全国已揭露并依据党纪国法立案审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约19.2万多件,案件中涉及党员7.1万多人;现已结案13.1万多件,依法判刑近3万人,在案件所涉及的党员中被开除党籍的8500多人;全国投案自首、坦白交待各种经济违法犯罪问题的共有2.44万人;追缴赃款赃物4.1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