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2004 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 China League)是由
中国足球协会组织,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中国第二级别的足球职业联赛,仅次于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该赛季联赛于2004年3月21日开始,至11月27日结束。
赛事筹备
竞赛办法
一、以主客场双循环的办法进行。
二、竞赛日程由中甲委员会制定。
三、因国际足联、亚足联调整赛程,因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中甲委员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四、任何名义的其他比赛,不得冲击或影响既定的联赛的赛程。
决定名次办法
一、联赛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2004年中甲联赛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2004年中甲联赛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或附加赛的办法决定名次。
升降级
一、2004年中甲联赛的第一、二名,获得升入中超联赛的候补资格。
二、2004年中甲联赛的第十六名、十七名的俱乐部队降为乙级队,参加次年乙级联赛。
三、2005年中甲联赛的第一、第二名,获得升入中超联赛的候补资格;第十六名的俱乐部队降为乙级队,参加2005年乙级联赛。
规则规定
第一条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或亚洲足联的要求,制定的其他规定。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
四、执行中甲委员会制定的中甲联赛文件和根据中甲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五、一些具体规定
(一)中甲联赛实行检查《注册参赛资格证》制度,每场比赛之前,对所有列入球队上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二)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报名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从中替换3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同时上场的外籍运动员不得超过2名;
(三)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并经裁判员认可,主队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
(四)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五)比赛替补席每队14个坐席,替补运动员7席,俱乐部官员7席,其他人员不得入座。
第二条比赛弃权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一)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中甲委员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中甲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五)中途退出联赛。
二、对弃权的处理
(一)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结果为准;
(二)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该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结果为准;
(四)因球队弃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该俱乐部队联赛保证金中低偿,如球队中途退出联赛,则没收该俱乐部队全部联赛保证金。
(五)中甲委员会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第三条比赛体育场
一、中甲联赛使用的体育场必须符合《中甲体育场标准》的规定,并拥有中甲委员会颁发的《中甲体育场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
二、俱乐部除确定一个主场体育场外,必须再准备一个同样符合《中甲体育场标准》,并拥有《中甲体育场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的备用体育场。
三、俱乐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中甲联赛期间变更比赛体育场,必须于一个月前向中甲委员会申请并获批准。
四、比赛城市必须有民用机场,体育场与机场之间的距离应在汽车行程2小时以内。
五、中甲委员会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中甲联赛的某些比赛变更或安排在后备体育场或中立体育场进行。
第四条比赛时间
一、中甲联赛的比赛开球时间必须在全年联赛开始前30天,由中甲俱乐部在中甲委员会规定的若干时间段内确定(其中7月、8月的比赛必须在规定的晚间时段进行),并在中甲联赛秩序册中公布。
二、任何俱乐部如因特殊情况须变更比赛日程或开球时间时,应至少在赛前两周向中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比赛双方俱乐部共同认可的书面文件、主场赛区委员会认可的书面文件,经中甲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条客队训练安排
一、各赛区必须为客队无偿提供一块平整且场线和门网齐备的天然草坪训练场。
二、各赛区应为客队安排不少于两次的赛前训练,一次可在训练场安排不少于90分钟的训练,一次是在赛前一天,按照与比赛相应的时间,在比赛体育场安排不少于60分钟的训练。
三、如遇雨或因赛场积水等原因,确实无法安排,经比赛监督检查同意,可取消在比赛场的训练安排,但赛区必须为客队提供其他的训练场或训练条件。
奖励办法
一、中甲联赛奖励:
(一)第一名的队获得冠军奖杯。
(二)第一名的队每人获得金牌一枚;第二名的队每人获得银牌一枚;第三名的队每人获得铜牌一枚。
(二)在中甲联赛中,评选最佳阵容。
赛事保障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中甲委员会派遣,代表中甲委员会按照《比赛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协调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中甲委员会负责。
裁判员
一、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由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与中甲委员会共同组建的中甲委员会裁判组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中甲联赛工作,必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中甲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纪律委员会
中甲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诉讼委员会
中甲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负责受理。
赛区接待
球队接待
一、赛区为客队提供从机场、车站或码头到驻地的接送交通,安排训练、比赛、会议用车,相关费用由主场俱乐部承担。
二、客队在赛区的食宿由客队自己联系和安排,并事先通知赛区委员会,特殊情况时,经中甲委员会批准,由赛区指定客队所住酒店。
比赛监督、裁判员接待
一、赛区接待比赛监督1人,裁判员4人。
二、接待条件、标准及支付办法,按照《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调研员、信息员开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比赛监督、裁判员接待由赛区委员会负责,俱乐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介入该项工作。
其他人员接待
一、因工作需要,中甲委员会向赛区派遣其他工作人员时,由赛区委员会接待。
二、接待参照比赛监督的标准执行,接待费用在联赛后一并与中甲委员会结算。
赛事经营
联赛经营
一、杯名、广告经营、电视转播
(一)中甲联赛未整体冠名和转让赛场广告,中甲俱乐部可转让主场赛区冠名权,自主经营赛场广告。电视转播、中甲标识等由中甲委员会委托中国福特宝公司整体经营;
二、俱乐部经营
(一)主场比赛门票、主场地区电视台转播、俱乐部自身拥有的其他资源等,由俱乐部自主经营。
(二)另:俱乐部有义务保障在每个主场比赛时,向其注册会员协会无偿提供100张比赛门票,用于足球工作者、教练员、裁判员观摩比赛。
三、其他经营
其他可能开发和经营的项目,除另有协议外,由俱乐部经营。
联赛费用
一、中甲委员会承担下列费用:
(一)中甲委员会工作会议食宿费用;
(二)其他可能的费用。
二、俱乐部承担下列费用:
(一)体育场租赁费用、安全保卫费用;
(二)客队比赛、训练、会议用车费用;
(三)中甲联赛比赛监督、裁判员、调研员、信息员参加赛区工作的费用;
(四)客场比赛差旅费用;
(五)向主场会员协会交纳的2.5%的门票分成;
(六)其他可能的费用。
财务报表
一、比赛监督、裁判员、调研员、信息员差旅及津贴报告表
(一)赛区委员会每场比赛填写《比赛监督、裁判员、调研员、信息员差旅报销及津贴发放表》,并由报销人、领取人签名,会计签名,比赛监督认证并签名;
(二)赛区委员会在联赛结束后15天内,将《比赛监督、裁判员、调研员、信息员差旅及津贴结算表》逐项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连同每场《比赛监督、裁判员、调研员、信息员差旅报销及津贴发放表》及报销凭证,一并报主场俱乐部财务部进行结算。
赛区财务报告表
(一)赛区委员会财务组在每场比赛结束后,认真审核比赛收支,逐项如实填写《中甲联赛赛区财务收支报告表》,加盖赛区委员会公章,于赛后7日内寄报中甲委员会财务部。
(二)全年联赛结束后15天内,将《中甲联赛赛区财务收支结算表》逐项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连同财务分析报告一并寄报中甲委员会财务部。
附则
该规程由中甲委员会解释,未尽事宜由中甲委员会确定。
赛事阵容
资料来源
赛事场地
资料来源
赛事进程
比赛赛程
资料来源
关键进程
2004年2月27日,中国足协及联赛各俱乐部老总峰会在上海落幕,会上决定了关于17支中甲俱乐部的2004年中甲赛程。
2004年6月23日,2004赛季中甲联赛第14轮浙江绿城主场迎战武汉黄鹤楼,在90分钟比赛中,武汉队凭借
马成下半时的远射得分,以1-0小胜绿城队,武汉队保持了开赛以来14轮不败纪录。
2004年9月5日,武汉黄鹤楼客场挑战青岛海利丰的比赛。作为在第一阶段比赛中排名首位的武汉队来说,青岛队凭借在最后时刻的2粒进球以2-1取得胜利。武汉队的不败战绩在青岛被打破。
2004年11月27日,200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34轮结束。武汉黄鹤楼足球俱乐部和珠海中邦足球俱乐部升入
2005赛季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东莞东城足球俱乐部和西安安馨园足球俱乐部降入2005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
赛事数据
积分榜
注:东莞以罚款的形式代替国际足联罚分
射手榜
资料来源
赛事奖项
获奖记录
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