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南卫视在举办选秀节目《
2005超级女声》的过程中,通过冠名收入和总决赛广告插播收入等方式,获得了超过1亿元的营收。为此,湖南卫视决定在2006年继续筹备《2006超级女声》,并取得了该节目的批复文件。该届节目也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文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进行了内容上的调整,包括设立了“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等要求。
该届比赛在总结了《2005超级女声》的经验后,设立了“复活赛”,以此为比赛过程中暂时离开的实力选手争取复活机会。该阶段的比赛由复活赛中淘汰的选手组成赛制,以“场外票选”和“评委选拔”两条主线交织进行,最终进行“多人PK”,由大众
评审团决定复活人选。
5位“复活”选手与五大赛区获得分唱区第三名的选手同台竞技,决出5位晋级选手。5位晋级选手再挑战五大赛区的亚军选手,决出的5位晋级选手,连同五大赛区的冠军选手,成为本年度比赛的全国十强选手。十强入围赛启用由媒体代表组成的31位大众评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