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2号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定。
发布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1年8月30日
主要内容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初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补考程序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复试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内容解读
《规定》明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应当按照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在其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考生调剂基本要求与去年相同。鉴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为确保公平公正,2021年进一步明确,考生在7个专业间调剂时,在满足其他调剂条件基础上,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规定》强调,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要求广大考生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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