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凌晨3时51分,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阳煤集团)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10进风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经过
2021年3月25日凌晨3时51分,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阳煤集团)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10进风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伤亡
当班出勤12人,其中8人安全升井,截至2021年3月25日,4人被困。
2021年3月26日,事故中被困的4名矿工全部遇难。
事故处置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晋中市和左权县两级政府、华阳集团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救援工作在有序进行。
截至2021年3月25日,事故作业面已推进10米,被困4名矿工位置已初步确定,大致位于距掘进煤头约25米的位置。截至25日15时,事故工作面瓦斯浓度已降至0.5%,达到井下瓦斯浓度安全数值范围,已有130余名救援人员正在进行井下清理和搜寻工作。
截至2021年3月26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相关部门将开展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2021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石港煤业“3·2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的相关责任者依法处理情况。依据《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规定对石港煤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责令石港煤业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晋中市应急局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
2、对石港煤业矿长王志军安全生产考核记12分。
3、责令石港煤业上一级公司(华阳股份公司)总经理武学刚就地辞职;对该矿通风区长兼矿长助理、分管防突副矿长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该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华阳股份公司通风部分管防突副部长等4人给予免职处理。
4、责令石港煤业必须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验收达标后才能批准恢复生产。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28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2人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措施,26人被晋中市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
事故原因
初步分析,该矿15210进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在综掘机割煤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量约240吨、瓦斯涌出量约2.2万立方米。
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瓦斯抽采不到位的情况下违规掘进。该矿未对瓦斯抽采半径进行考察,抽采措施没有明确抽采时间,抽采23天后,没有达到消突效果;突出后,现场抽样检测,实测瓦斯含量最小值仍为8.96立方米/吨。二是效果检验不规范。检验孔布置未进入软煤层中,不能反映工作面真实情况,造成检验结果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