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年,是一个年份。
纪年
大事
太平真君五年(公元444年)刁雍任薄骨律镇将(镇治在宁夏灵武县西南),四月末,到任后见“官渠乏水,不得广殖”。于是上表“请开艾山渠,遂在河西古高渠之北八里,沙洲分河之下五里处平地开凿新渠,北行四十里复入于古高渠,再北行八十里,共长一百二十里”。为保证新建渠口的进水量,又在西河(黄河支岔)上,由东南向西北斜筑拦河坝一道,将西河断绝,“使西河之水尽入新渠,水则充足,溉官私田四万余顷(按:120里长的干渠溉田四万余顷,似不可能,疑记载有误或传抄错误)”,“官课常充,民亦丰赡”。当时的灌水制度是“一旬之间,则水一遍,水凡四溉,谷得成实”。还有薄骨律渠溉田一千余顷,可能也是刁雍主持开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