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广西桂林桃花江鲁家村河段,两艘龙舟在桃花江竞渡演练时经过拦堰时发生失控,随后翻覆,约60人落水。
事故背景
2018年为农历戊戌年,属于当地龙舟“十年一大划”的年份。当地自古盛行龙舟活动,史载最早见于唐朝,民间约定为逢戊年大划龙舟,形成“十年一大划,五年一小划,每年自由划”的习俗一直延续。由于当地龙舟比赛临近,该村龙舟队便在附近桃花江面划舟练习,同时前往邻村进行聚餐活动。练习划龙舟,曾报备但并未通过,龙舟队员没有穿救生衣。类似滚水坝在当地江河中较为常见,此前当地龙舟队常有冲越滚水坝行为。按当地习惯,龙舟队员一般没有穿救生衣的习惯。
发生侧翻的龙舟长18米,荷载30人。事发水域水质浑浊且有淤泥,水流湍急,打捞难度大。近几日当地刚下过雨,事发时水深超过2米。截至4月21日20时20分许,上方江水已漫过坝顶,下方水位仍在上升中。
多次参与救援的专业人士表示,在没有合规格的救生衣情况下,沸腾线脱险可能性较低。即使有合规格的救生衣,未经训练也难以完成。同时当被卷入流区时,有可能进入翻覆的船体,增加脱困的难度,几分钟时间就会耗尽体能。
事故经过
2018年4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敦睦村村民私自组织在桃花江练习划龙舟,13点40分左右,其中2艘龙舟发生侧翻,共57人落水。
一艘载有统一着蓝色服装约30人的龙舟,在江面上逆着水流行驶。船上大多数人都手拿船桨划行,还有两人站在靠近船头位置,其中一人击鼓,周围伴有加油呐喊声。
当船行至一处水坝时,船体前半部分通过,稍作停顿后顺着水流向后退,而后与水坝呈平行状态。船上队员先是暂停划桨,后又继续划了约10秒钟,船体突然侧翻,人员落水。之后船上队员分散游开,也有人尝试去整理侧翻的船体。
约两分钟后,又有一只船从下游向该船侧翻的方向驶来。在行驶至上一只船发生侧翻的位置时,行驶方向也发生改变,渐渐与水坝平行。在摇晃几下后,第二只船也发生侧翻。而后听见有人哭嚎,并提及要叫救护车。
事故分析
滚水坝的落差不大,但水从高处流下时会形成漩涡,将落水者吸住,一旦被吸住很难挣脱。此外,现场打捞上来的落水者都没有穿救生衣,增加伤亡风险。
事故调查
2018年4月21日10时40分左右,3艘船下水,一路上走走停停,先后经过狮子岩村、巫山脚村,行至约4公里外的鲁家村时,已近13时。
前方有一处水坝,3艘船停了下来。由于前几天下雨,桃花江的水位有所升高。多位村民介绍说,根据目测,当时江面比水坝高出几十厘米。
水坝是橡胶坝。桃花江进入秀峰区后,河道形成一个大“S”形、两个小“S”形。公开报道显示,为抬升水位实现通航,桃花江修建了船闸枢纽,每座枢纽都有橡胶坝和通航船闸。
多位落水的幸存者表示,龙舟都是十年大划,过去他们划龙舟遇到的水坝都是石头垒成的,橡胶坝是最近一两年建的,像划龙舟遇到这样的橡胶坝,他们还是第一次。
冲坝未成后,大家想走旁边的水闸通行,但是无人开闸门。3艘船等了约50分钟,但水闸还是没开。
等待无果,约13时30分,廖勇所在的龙船行驶最前,船上的人决定再次冲坝。谁知,危险随之而至,龙船打横翻了,船上的人先后落水。
由于是“滚水坝”,水流流量大,坝下方的水容易“漩涡”,人若被卷入很难逃生。
事故伤亡
截至21日19时20分,40人获救,5人送医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死亡11人,6人失联。
截至21日21时25分许,该事件已致15人遇难,2人失联,搜救工作还在继续。
截至21日22时30分许,龙船翻船事件救援结束,该事件致17人遇难。
截至21日22时15分,搜救工作已全部结束。
事故处理
2018年4月21日13时32分,广西桂林市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当地消防部门调派8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救援。消防部门同时调用6艘橡皮艇、2艘冲锋舟下河进行搜救。事故发生后,桂林市立即启动应急联动预案,调集公安、医疗、海事、水利、供电等部门联动力量共200余人赶赴现场救援。
为方便打捞,救援人员在坝上方对江水进行拦截,坝下方水位降至1.5米。滚水坝为拦水建筑物,主要作用是抬高上游水位、拦蓄泥沙,当涨水时,多余的水可溢流向下游。
事发前一天当地进行相关安全警示,结果发生意外,公安机关已对牵头组织活动的2名人员进行控制。
事情发生后,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工作指示,要求秀峰区委、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全力以赴抢救溺水者;第二,全力以赴搜寻失联者;第三,做好善后工作。
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秀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市直相关单位、甲山街道办事处等负责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搜救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善后事宜协调处置组、伤员救治处置组、心理疏导工作组、水上安全整治工作组和宣传工作组共7个工作组,全力开展搜救、救治、善后和调查工作。
案件进展
经审查,2017年12月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成立龙舟小组,李长弟为龙舟小组组长总指挥,李杨生(取保候审)为副组长兼会计,阳石光(取保候审)为副组长兼出纳,阳志飞(取保候审)、李维桂(已溺水死亡)等人为组员,负责龙舟活动有关事项。2018年4月20日,李长弟、李维桂、阳小冬、阳石光、阳志飞经讨论决定于次日组织百余名村民划龙舟到于家村进行走亲戚拜庙活动,秀峰区政府及甲山街道办事处不予批准此活动,但活动仍按原计划进行。李长弟、阳志飞、李杨生、阳石光、李维桂等人对事故发生地肖家船闸的橡皮坝工作情况和原理不了解,对冲坝风险评估不足,且未要求龙舟小组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训练,致使两艘龙船翻覆17人死亡。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检察院要求桂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并派出监督部门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2018年4月28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桂林桃花江河段龙舟翻船致17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李长弟。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