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1日上午9时,因号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强降雨,位于
广东信宜市钱排镇达垌村后面的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信宜银岩锡矿尾矿库塞水大坝突然崩塌。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
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
溃坝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23户,直接损失1900万。
社会事件
2010年9月21日,因号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强降雨,导致广东信宜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发生溃坝。9月25日,紫金紫矿业发公告表示,已致4人死亡(截至9月25日6时)直接损失1900万。
根据紫矿业2008年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信宜紫金于2007年初投资建设,原计划于2008投产,但至银岩锡矿尾矿坝崩塌之时,信宜紫金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前后已经有近4年时间。
至2010年9月21日下午16时,信宜市共转移安置了灾民1511户8944人,其中各级政府统一转移安置1384户7157人,其他投亲靠友127户1787人。该市已紧急拨出抢险资金20万元,共为灾民发放衣被和食品等用款11.5万元。
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9月25日,信宜全市受灾人口达3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约4.6亿元。该市因灾18人死亡、17人受伤,尚有25人失踪。全市民房倒塌223户783幢,损坏房屋637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7.261千公顷。全市停产工矿企业102家,其中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溃坝,短时难以复产。
影响
另据香港消息,受此风灾影响,紫金矿业股可能下跌。但截至2010年9月21日,紫金矿业月内涨幅维持在11.0%,部分原因是近来金价上涨。当天该股收盘持平于5.97港元。
调查
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消息称,初步调查,信宜紫金矿业对信宜市
钱排镇银岩锡矿尾矿库溃坝事件负有责任,但具体责任达到什么程度、是哪一方面的责任,需要等待调查结果出来才能确定。
受台风“凡亚比”影响,自9月20日晚开始,广东自东向西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9月21日10时许,信宜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发生溃坝,导致28人死亡或失踪。
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辉表示,信宜紫金矿业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银岩锡矿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设施在2010年3月通过广东省安监局验收,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企业的工作是配合政府的救灾措施,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需要由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认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月27日发布公告称,广东信宜市银岩锡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900万元,并造成尾矿库下游4人死亡。该事故未对下游河段水质造成污染。
审理
紫金矿业于2010年10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起诉紫金矿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和宝源矿业财产一案已被法院受理,信宜政府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950万元。
公告称,紫金矿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和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6日收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告知法院已受理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起诉信宜紫金和宝源矿业财产损害赔偿一案。由于两被告拥有经营权的信宜市
钱排镇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给信宜市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宜市政府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损失1950万元,超出该金额的损失待全部核定后另行增加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目前本次事故仍在调查认定中。两被告将依法向法庭提交高旗岭尾矿库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凡亚比”环流、雨量等相关证据资料,并根据法院审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东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故 36名责任人被处理21日上午,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9·21”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调查处理情况。
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23户。调查报告认定,溃坝事件是一起由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单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
经查,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建设尾矿库、擅自违规进行尾矿库重大设计变更、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有关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审查履职不到位,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信宜紫金公司未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便非法生产、非法排放尾矿砂等行为监管、打击不力。原省经贸委(现省经信委)有关部门未按规定程序核准项目,未征求公众意见,对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信宜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批地、监管不力,瞒报信宜紫金公司违法用地。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有关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信宜市政府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
针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问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依法依规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4人,包括信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庄达耀,信宜国土资源局局长
温平生,
钱排镇镇委书记、原镇长李平,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原局长叶瑞昌,4人并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有关涉事企业单位人员11人,包括信宜紫金公司总经理王辉、副总经理陈喜有、原总工程师夏倩、原副总经理李永信、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邓炳焜、安全环保经理王建华、保障部经理蔡剑平、保障部环保车间副主任赵国辉、财务部经理游明祥等9人,分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等,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斌、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张立鹏等2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同时,严肃追究21名政府及监管部门人员的纪律责任,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7人,股级干部2人。
省纪委在通报中还指出,已责成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向信宜紫金公司提出索赔,切实维护灾区群众合法权益。
赔偿
紫金矿业(601899)公告,2012年9月12日,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信宜市人民政府、信宜市
钱排镇人民政府代表溃坝事件的受灾村民和有关单位,与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就一揽子解决灾损索赔事宜达成协议,除协议中列明的石花地等9家水电站和1家水厂主张的财产损失外,在信宜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与溃坝事件有关的财产损失,包括个人财产损失和公共财产损失,根据协议金额一揽子调解解决,理赔金额为2.45亿元。
公告称,从及时保障受灾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信宜紫金同意先行赔偿;代其他赔偿义务人先行赔偿部分,信宜紫金保留对其他赔偿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信宜紫金在2012年9月20日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协议确定的理赔金额。
再起波澜
2016年6月14日上午至16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二天开庭审理本案。中国矿业报记者和法制日报、法制晚报记者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等单位,先后收到
信宜市人民法院七个民事赔偿案件的一审判决。
七个案件判决信宜紫金赔偿石花地水电站、钱丰水电站等损失共计27519089.1元。其中:石花地水电站5670000元、钱丰水电站16518740元、清源自来水厂767011元、宗华水电站2557637.6元、竹垌水电站763257.54元、响水水电站472365.96元、大河口水电站业主罗敏770077元。
一审判决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马”)对上述赔偿总额的50%,即13759544.55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紫金集团在1亿元本息范围内对信宜紫金的赔偿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