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omité Européen de Normalisation(法文缩写: CEN)),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以西欧国家为主体、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非营利性国际标准化科学技术机构。欧洲三大标准化机构之一。
历史沿革
1957年10月在巴黎召开的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标准化机构领导人联席会议上,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提议成立欧洲标准化机构,并委托专门小组起草机构组织章程及议事规则。
1961年3月23日在巴黎召开欧洲标准协调委员会(CEN)成立大会。法、英、意、德等l3个国家为创始成员国。
1971年6月修改组织章程时改为现名。
1975年CEN总部由巴黎迁往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截止到2010年,CEN已经出版了1090份文档,包括EN标准(ENs)、EN预标准(ENVs)、技术规格(TSs)、技术报告(TRs)、CEN报告(CRs)、CEN手册(CGs)、CEN工作组协议(CWAs)。
宗旨
CEN 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标准化合作;积极推行ISO,IEC等国际标准;制定本地区需要的欧洲标准;推行合格评定(认证)制度,以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CEN 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TSI)是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3个独立的标准化机构。
CENELEC 负责电工电子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ETSI负责通信技术与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则由CEN 承担。
成员
1992年以前,CEN成员仅限于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18个成员国。1992年7月CEN全体大会决定CEN适度地向其他国家和组织开放,但在会员权利和义务上仍有所限制。截至1998 年底,CEN 共有成员44个,其中:正式成员19个;观察成员14个;协作成员6个;通信成员5个。正式成员是欧盟12个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6个成员国以及捷克的国家标准化机构;观察成员是中、东欧国家的国家标准化机构;
协作成员是CEN全体大会于1992年增设的:
由代表欧洲经济和社会利益的行业学会、协会组成,没有投票权,但在CEN做出决定之前可以参加讨论,并可在行业技术管理局会议上发表意见,通讯成员是来自欧洲及其他洲的国家标准化机构。
机构设置
CEN由全体大会、管理委员会、技术管理局、行业技术管理局、规划委员会、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和认证委员会组成。除技术委员会和认证委员会外,上述机构均由中央秘书处直接管理。
全体大会每年召开1次公开研讨会,探讨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管理委员会是CEN全面工作的管理机构。
技术管理局下设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制造,保健,工作现场卫生安全,供热、制冷与通风,运输与包装,信息技术等7个行业技术局以及煤气、食品、水循环、铁路(与CEN-曰卫C共建)等4个规划委员会.
其任务是负责相关技术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协调,以及同协作机构的联系工作。
地址
CEN Management Centre
3 6,rue de Stassart
B-1050 Bruss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