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顾问,是在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机构中,从事为企业等实体经济机构客户提供金融规划、投融资筹划、资本结构管理、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信息咨询等综合性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金融改革是中国经济增长新红利的主要来源。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
汇率市场化改革,必将带来资本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进而促进实体经济的优质增长。在当前推进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建立和完善我国对公金融条线的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对促进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融资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业务,企业通过“公司金融顾问”对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可有效避免投融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还可在实现金融结构调整的同时,培育出新的业务和商机。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可通过“公司金融顾问”拓展多元化业务,平抑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2016年12月28日,金融行业标准《公司金融顾问》(JR/T 0139-2016)由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该标准确立了公司金融顾问业务的术语与定义、公司金融顾问的等级与角色定位、服务流程、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要求等。其中水平能力涉及与公司金融顾问等级相对应的能力水平认证考试等人才评价体系,确立了包括助理公司金融顾问、公司金融顾问和资深公司金融顾问等三个等级的人才评价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金融顾问,不考虑其所处职业、行业的状态。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公司金融顾问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运作,是从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及专业人才等金融供给侧进行改革,支持经济脱虚向实、智力扶持实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措施。标准一是规范了公司金融顾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利于在公司金融行业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对本行业相关业务开展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二是明确了职业道德要求,针对公司金融顾问业务风险点,将公司金融顾问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标准进行了具体化,对公司金融顾问的执业风险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三是明确了能力和知识水平要求,做到职业能力与公司金融顾问等级相匹配,其培训认证体系填补了国内金融公司业务专业水平能力认证、人才评价领域的空白;四是在我国当前金融综合化经营趋势下,通过行业自律辅助功能监管的有益探索,具有前瞻性和历史意义。
本标准由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等单位负责起草,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参与起草。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并通过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