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认证
电磁兼容的标准
EMC认证是电磁兼容(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的标准,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该定义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该设备应能在一定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即该设备应具备一定的电磁抗扰度( EMS);其次,该设备自身产生的电磁骚扰不能对其他电子产品产生过大的影响,即电磁骚扰( EMI)。
认证标准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 为了规范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所有的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电磁兼容标准。电磁兼容标准是使产品在实际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称为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产品即使满足了电磁兼容标准,在实际使用中也可能会发生干扰问题。大部分国家的标准都是基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
EMC认证由欧共体政府首先推出。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E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EMC认证如欧盟2004/108/EC指令(EMC指令)、美国联邦法典CFR 47/FCC Rules等,都对电磁兼容认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MC设计措施
(1)把系统结构分解为相对简单的组成部分:①功能板;②背板;③机架与机柜;④器件布局等。
(2)在骚扰源和敏感设备之间设置屏障时,使用:①金属屏蔽;②滤波器;③接地印制线条;④护沟等。
(3)在EMI的出入点(POE)配置防护器件限制EMI经过这些POE进入时,使用:①滤波器;②磁环;③垫圈;④共模缓存放大器;⑤光电隔离等。
(4)运用分解、设界、堵漏、检测等方法,进行EMC设计的验证和问题排查性测试EMC的设计准则就是适时地采取上述的各项措施,以最小花费来达到EMC指标。
EMC设计技术
产品EMC需求设计
根据产品目标市场的定位和产品形态,编制《产品EMC认证需求书》。
《产品EMC认证需求书》的内容包括:产品进入该市场所需要进行的EMC认证。例如,网络产品销往欧盟地区需要进行CE认证;网络产品销往美国需要进行 FCC PART15认证和NEBS认证;NT1和TA类设备在国内销售则需要进行CCC认证;军用产品则需要进行GJB151A测试验证等。
产品EMC规格定义
依据《产品EMC认证需求书》,编制《产品EMC设计规格书》。
《产品EMC设计规格书》的内容包括:产品是属于 CLASS A还是 CLASS B类,产品的静电、浪涌、RS、CS、EF/B等指标是多少?产品结构设计屏蔽效能的等级、电缆的屏蔽形式怎样等。
产品系统EMC设计
依据《硬件总体设计方案》,编制《产品总体EMC设计方案书》。《产品总体EMC设计方案书》的内容包括:
(1)结构EMC设计包括:①结构总体屏效设计方案;②缝隙屏蔽设计方案;③进出线屏蔽设计方案;④通风孔屏蔽设计方案;⑤屏蔽材料选择方案。
(2)电缆EMC设计方案包括:①电缆分类方案;②电缆线材选型方案;③连接器选型方案;④电缆敷设方案;⑤电缆出线方案。
(3)电源配电EMC设计包括:①电源配电电路框图;②滤波器件选型建议;③系统接地设计方案。
产品EMC详细设计
依据《产品EMC设计规格书》、《硬件总体设计方案》、《单板硬件详细设计方案》,编制《单板EMC详细设计方案书》。
《单板EMC详细设计方案书》的内容如下:
(1)原理图EMC设计包括:①电源滤波方案;②复位电路EMC设计方案;③接口电路EMC设计方案;④时钟电路EMC设计方案;⑤板间连接器插针定义方案。
(2) PCB EMC设计包括:①PCB分层方案;②元器件布局方案;③PCB布线方案。
(3)板级接地设计包括:①单板地的种类及定义;②各地之间的连接方式。
产品EMC阶段评审
依据各个EMC设计方案,编制《单板 PCB EMC评审建议书》、《单板原理图EMC评审建议书》、《结构数学化模型EMC检视建议书》、《结构样机试装EMC检视建议书》,进行EMC阶段评审。
EMC指令
电磁兼容性认证几乎是所有带电产品进行欧盟CE认证都需要进行的认证标准。这也是电,磁互生关系造成的结果,因此几乎所有具备电路板的通电产品都会随着电路的流通产生磁场,而欧盟为了这类产品产生的磁场不会对自身以及周围的人和事物产品影响,所以在1989年5月3日在官方公报上颁布了一项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从1996年1月1日起, 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均需符合EMC指令的要求, 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2007年7月20日,EMC指令2004/108/EC替代89/336/EEC发布;2016年4月20日,新EMC指令2014/30/EU开始代替2004/108/EC作为现行最新指令,销往欧盟的产品,对于适用于本指令设备满足其要求是强制的,并且满足本指令时要加贴 CE标识。EMC 指令中规定,各成员国不得以电磁兼容为由,阻碍满足本指令要求的设备在本国投放市场和投放使用。
EMC指令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引起电磁干扰或其自身可能收到电磁干扰影响的所有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和安装。
不适用于:
申请CE的材料
1、申请表;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产品原理图;
4、PCB板图;
5、关键元件清单及相关证书(注:提交的资料均要英文版)。
相关标准(部分)
1:GB 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该标准己于1995年8月25日发布,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
2:GB4343.2-199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以及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二部分 抗扰度》 该标准己于1999年3月23日发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
3:GB 17625.1-2003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电流£16A的设备)》 该标准己于2003年02月09日发布,2003年05月01日起实施。代替GB 17625.1-1998。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9 15:04
目录
概述
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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