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紫荆勋章(英语:Grand Bauhinia Medal,简称GBM)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授勋及嘉奖制度下的最高荣誉奖项,创办于1997年,用来表扬毕生为香港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士。
奖项沿革
1997年6月25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发言人宣布,香港特区将设立勋衔制度,以标志
香港回归后进入历史的新纪元,颁发勋章嘉许为香港回归做出贡献的人士,确认
社会价值观及树立新模范、增强市民凝聚力。
霍英东等12个人就曾在1997年获得了大紫荆勋章。
1998年1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署公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授勋及嘉奖制度,旨在表扬社会各界人士为香港作出的杰出贡献,或其在所属范畴出类拔萃的成就。
历年的授勋名单一般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即7月1日,在香港特区政府出版的宪报中刊登,而授勋仪式于每年10月在礼宾府举行。礼宾府是香港特区政府接待来宾的场所,特区政府的一些重要典礼也在这里举行,其前身是港英时期的
香港总督府,现已成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官邸。衔颁授典一般由行政长官亲自主持和颁授。
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分为多个等级,包括大紫荆勋章、
金紫荆星章、
银紫荆星章、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荣誉奖章等。其中大紫荆勋章是该制度下的最高荣誉。
奖项文化
紫荆花图案代表香港,外围五角星代表中国,两者象征“
一国两制”;十八K金制五角星镶在由纯银制的星光托上;红、金色丝带代表高贵和最高荣耀。
大紫荆勋章获颁者的人士可于中文名字及称谓后加上“大紫荆勋贤”或“GBM”。其中,只有获得大紫荆勋章,才可被称为勋贤。每年能够获此殊荣的人仅有个位数,
邵逸夫、
霍英东、
金庸、
李嘉诚等都在此列,而2003及2004年甚至无一当选。
香港回归后的“紫荆”系列勋章,取代了回归前的授爵、封邑等嘉奖,而“JP
太平绅士”的头衔也一直延续至今。具有特色的“香港式荣耀”闪烁在这座城中,成为了香港人跨越两种制度、融合东西方文化的历史见证。
评选规则
授勋及嘉奖制度
1997年7月1日起,港府总部礼宾处每年发出一份吁请提名的通告,之后港府各局局长和部门首长开始拟备授勋及嘉奖的提名,为扩大提名范围,港府也会从非政府机构寻求提名,公众人士也可直接向礼宾处提交提名,再转交有关的局或部门处理。
初步的授勋及嘉奖名单会提交给“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考虑,经由遴选委员会筛选、推荐,最后由行政长官决定是否接纳和批准有关名单。遴选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了官方成员和非官方成员。
褫夺机制
为了维持授勋及嘉奖制度具有高度完善的“持正”水平,设立褫夺机制,即有关勋衔和嘉奖可以被依法剥夺。
港府礼宾处表示,如获授勋或嘉奖人士的行为对其应否继续拥有该勋衔或奖状构成疑问,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狱1年或以上(不论是否获得缓刑),或作出有损授勋及嘉奖制度的名声的行为等,当局会考虑是否须褫夺其勋衔及奖状。
褫夺机制启动后,由礼宾处处长先负责处理,每宗褫夺勋衔或奖状的个案须由行政长官亲自批准,最后在宪报公告将获授勋或嘉奖人士的姓名从授勋名单中剔除,并收回其勋章及奖状。
2012年,香港就有3名曾获勋衔的政经界名人被褫夺勋衔。
历届回顾
奖项评析
特区政府表示,获授勋衔及嘉奖人士来自社会各阶层,向他们颁授勋衔及嘉奖,意在表彰他们对香港作出的重要贡献,或嘉许他们努力不懈、致力服务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