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b-35战斗机
瑞典Saab公司研制的多用途超音速战斗机
Saab-35战斗机(英文:Saab-35)是瑞典Saab(萨博)公司研制的多用途超音速战斗机,可执行截击、对地攻击、照相侦察等多种任务。该型于1951年开始设计, 1955年10月原型机首次试飞,预生产型于1958年2月试飞。截止1973年共生产589架,是20世纪60年代瑞典空军的主力战斗机。其型别有: A 、 B 、 D 、 F 型,是具有对地攻击能力的截击机; C型,双座教练型; E型,战术照相侦察型; XD型是向丹麦出口的攻击/侦察型; XS型是向芬兰出口的截击型。
发展沿革
1949年应瑞典皇家空军委员会提出的要求,萨博公司开始进行代号“项目1200”的新机预研,计划用其取代到时必然过时的萨博-29“圆桶”,“圆桶”虽然服役时间不久,但由于各航空大国的新型喷气战斗机层出不穷,其性能已经开始落伍。
瑞典皇家空军对新机的具体要求是可以拦截高空高速轰炸机,最大飞行速度不得低于1.4马赫,除了可以使用瑞典现有的机场外,还要具备公路起降能力,也就是说要能够使用临时加固的公路简易跑道。这也是瑞典皇家空军第一次对战斗机起降性能提出如此要求,毕竟这个时期的局势不同了,前苏联锋芒毕露的攻击力使瑞典人没有幻想能顶住其第一波次进攻,因此在机场遭突然袭击而被摧毁后战斗机的公路起飞性能就显得格外重要。此外,还要求新机的构造不能过于复杂、易于维护、价格低廉、操纵简单,总之就是要求在战时能够最大程度上的保持战斗力,一切的设计要围绕恶劣的战争环境。这是瑞典皇家空军第一次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但也说明其对萨博的飞机研制能力充满信心。
在萨博的主设计师艾力克·巴瑞特(Erik Bratt)领导下,萨博的工程师们为了满足飞机的速度要求,一致同意采用无尾三角翼的气动布局,而且机翼后掠角达到70度。后来经过详细论证,机翼设计改为双三角翼结构,后掠角达到 80 度的内段机翼采用大厚度翼身融合设计,为容纳燃油和主起落架提供了宽敞的空间;外翼段为薄翼型的小型三角翼,前缘后掠角 57 度,外翼段这样的设计有利于改善低速性能和缩短起降距离,同时保留高速飞行时的低阻特性。不仅机翼后掠角大得惊人,垂直尾翼的后掠角也不含糊,惊世骇俗的机翼和垂尾使这架飞机的外形十分前卫。要知道在这以前还没有人设计过这样的无尾双三角翼飞机。
在美国进行了一系列风洞试验后,机翼的气动外形基本确定,并准备制造一架尺寸为原型机70%大小的验证机——萨博-210“Lill Draken”,在瑞典语中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小龙”,它的大名“Draken”——“龙”——是留给生产型的。完成了为“龙”取得飞行数据的任务后,“小龙”被送进瑞典空军博物馆。
1953年瑞典政府订购三架原型机和三架预生产型萨博-35 战斗机。生产型机计划换用英国罗·罗公司的“埃汶”200(Avon Mk.48A)发动机,沃尔沃航空发动机公司(就是著名的瑞典汽车生产商——沃尔沃公司的前身)获得了“埃汶”200 的生产许可证,开始生产瑞典版的“埃汶”200——RM6B,该发动机换用公司自己研制的“65型”加力燃烧室,由于瑞典的气候寒冷,所以通常要对引进的发动机的燃烧室进行必要的改装,以免发动机水土不服。改装后的发动机净推力为408吨,加力推力可达6.8吨。
1955 年 10 月 25 日,萨博-35的原型机首飞成功,当时原型机使用的是英国“埃汶”200 发动机(Avon Mk.21,该发动机的瑞典型号为 RM5A)。在随后的试飞中最大速度达到设计要求的 1.4 马赫。同时代的法国“幻影Ⅲ”型战斗机的原型机首飞比萨博-35晚了一年,但在1957年1月的试飞中达到1.5马赫,而且在1958年10月24日,“幻影Ⅲ”A 型在试飞中于12500米高度达到2.0马赫的最大速度,“龙”达到这样的速度是1960年以后的事了。不过对于“龙”来说这样比不太公平,因为“幻影Ⅲ”A 要达到2.0马赫的最大速度,必须启用一台助推用的火箭发动机。“龙”试飞成功后的第二年,瑞典政府批准萨博-35投产。投产时由于超音速理论已经成熟,战斗机速度开始向2马赫冲击,因此瑞典空军将萨博-35的最大速度指标提高到1.8马赫。这样做的原因或许还有可能是当时得到的情报:前苏联图波列夫设计局开始进行“图-105”超音速轰炸机项目——就是后来的图-22“眼罩”超音速战略轰炸机。
技术特点
总体布局
萨博-35“龙”采用悬臂双三角中单翼,内翼前绿后掠角80°,外翼前绿后掠角57°,展弦比1.77,相对厚度5%,全金属结构,内翼与机身结合成一整体,外翼段用螺栓与内翼连接,可以卸下以便运输。机翼上大量应用胶馁件,包括外冀大梁、外翼操纵面、机翼的层板加强蒙皮和蜂窝壁板。后绿升降剐翼分为三段,内侧一段,外侧两段。无襟翼。
机身为全金属半硬壳结构,分为前、后两段,用螺栓连接。前机身与内翼段为一整体。后机身上、下侧各自有一块减速板。机身的背鳍和部分隔框为胶接结构。
“龙”没有安装平尾,有三角形垂直安定面和方向舵。所有操纵面均用两个串联的液压作动筒操纵。有三轴增稳系统。
起落架为可收放前三点起落架,液压操纵。前轮向前收,主轮向外侧收起。前轮胎压10-13公斤/厘米2,主轮胎压12-1 7公斤/厘米2。有双盘刹车和防滑装匿。还有两个可收放的尾轮。减速伞装在机身上的整流罩内。有着陆钩。
动力系统
“龙”D型安装一台RM6C加力涡喷发动机,最大推力56.84千牛(5800公斤),加力推力78.4千牛(8000公斤)。D型内部载油量2760升,F型内部载油量为4000升,翼下和机身下可悬挂副油箱,总载油量7500升。Saab-35XD的总载油量可达9000升。转场时还可在机炮舱内装燃油箱。
武器系统
“龙”安装有9个外挂架,可以挂载4枚“响尾蛇”或“苍鹰”空对空导弹、火箭、空对地导弹、炸弹。此外安有一门30毫米“阿登”机炮。侦察型(E型)可安装光学或红外照相侦察设备。
航电系统
萨博-S7型迎头拦截火控系统(包括雷达、红外搜索跟踪设备、弹道与目标计算机)、SaabFH5型自动驾驶仪、带式仪表等。
其它设备
复式液压系统和两台独立的液压泵,用于驱动操纵面和起落架。另一台应急泵用冲压涡轮驱动。由一台20千伏安的交流发电机供给200/110伏、400赫交流电。应急交流发电机功率为3.5千伏安。用两台变流机提供功率为2.2千瓦的29伏直流电。一台24伏22安培小时的电瓶作为应急电源.可起动三次发动机。
性能数据
乘员:1人
长度:15.35米
翼展:9.40米
高度:3.89米
机翼面积:49.2平方米
机翼后掠角:80°
机翼展弦比:1.77
机翼相对厚度:5%
主轮距:2.7米
前主轮距:4米
空重:7450千克
最大起飞重量:15000千克
动力系统:一台RM6C加力涡喷发动机
推力:56.84千牛(最大推力)
78.4千牛(加力推力)
载油量:4000升
载弹量:4500公斤
各型参数
条件A:Saab-35D,最大起飞重量10220千克;Saab-35XD,最大起飞重量11400千克
条件B:Saab-35D,最大起飞重量12270千克;Saab-35XD,最大起飞重量12590千克
最大飞行速度:(开加力,高度11000米)
A:(Saab-35D)2.0马赫
(Saab-35XD)2.0马赫
B:(Saab-35D)1.4马赫
(Saab-35XD)1.4马赫
实用升限:18300米
航程:3250千米
作战半径:(高-低-高)
A:(Saab-35D) 564千米
(Saab-35XD) 635千米
B:(Saab-35D) 720千米
(Saab-35XD) 1000千米
爬升率:(海平面,开加力)
A:(Saab-35D) 200米/秒
(Saab-35XD) 175米/秒
B:(Saab-35D) 148米/秒
(Saab-35XD) 115米/秒
爬升时间(到11000米,开加力)
A:(Saab-35D) 2分30秒
(Saab-35XD) 2分36秒
B:(Saab-35D) 3分30秒
翼载荷:304.8千克/平方米
推重比:0.53
衍生型号
Saab-35A
Saab-35A是萨博-35的第一种生产型,第一架生产型Saab-35A于1958年2月15日试飞成功,试飞的那架Saab-35A安装的是瑞典制造的RM6B,这次成功标志着Saab-35A的批量生产正式开始。1960年3月,这架Saab-35A进入瑞典空军服役,标志萨博-35正式服役的开始。
最初的军队服役证明这是一型成功的作战飞机,瑞典皇家空军飞过该飞机的飞行员一致认为这是真正属于飞行员的飞机:操纵简单,毛病极少。这个评价不仅证明了萨博公司出色的设计,还充分体现了该公司高超的飞机制造技术。地勤人员的赞扬则是该型易于维护,这恐怕得益于该型的机身前后两段是由螺栓连接,从工艺分离面很容易将飞机分前后两段,直接对发动机进行必要的维护。从地勤人员的评价可以看出,萨博公司在设计中的确已经考虑到飞机的维护性,这也基本达到了瑞典皇家空军当初的要求。当然萨博-35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短腿”——航程不足,二是短距起降性能不够突出。但是,“腿短”的缺陷与发动机的耗油率有很大关系;而在当时的同吨位战斗机中“龙”的起降距离已经够短了,只是瑞典皇家空军的要求过于苛刻。
除了双三角中单翼和垂尾的设计有些前卫外,还采用了翼身融合。看起来很前卫的设计其实很早就有。
飞机的表面控制(就是副翼的翼面操纵)为二余度的液压系统,为了防止由于飞行员对驾驶杆的杆力感觉不明显操纵过度,导致飞机过载过大发生事故,驾驶杆连接了助力装置,使飞行员在操纵时多少有点感觉。每侧机翼后缘的副翼分成三段。外翼段由螺栓与内翼连接,可将外翼卸下以方便陆上运输,在后机身的上下两面各有一块面积不大的减速板。
作为单座型战斗机,Saab-35A加压座舱还为飞行员配备了空调设备,这些配置不仅是因为瑞典属于寒区国家,更重要的是飞行员要驾驶战斗机在18,000米以上高空执行拦截任务。为了减小过载对飞行员的影响,座椅后仰达30度,同时还为飞行员配备了火箭弹射座椅,型号为Saab-73SE-F——也是萨博公司的产品,可在零高度和100公里/小时以上的飞行速度下弹射,当时世界各国装备的第一代弹射座椅还达不到零-零弹射的指标。
Saab-35A安装有两门英国产“阿登-55”型单管旋转机炮,该炮30毫米的大口径使得每门炮只能带90发备弹。两门炮的安装位置与众不同,在两侧机翼内翼段上发动机进气口的外侧各配一门,而且两门机炮与机身距离较远。
1961年,为Saab-35A配备了新型挂架,使其可以挂载4枚Rb-24空对空导弹执行截击任务,作战能力增强。
萨博的“龙”系列是作为昼间截击机设计的,原定的作战方式为尾随追击,因此安装的是萨博公司S6火控系统,该系统采用的是由瑞典本国的爱立信公司(那时该公司还不生产手机)制造的法国“西拉诺”雷达,由法国汤姆森公司研制,主要装备法国自己的幻影Ⅲ型战斗机。为了减轻飞行员负担还加装了自动驾驶仪。后来少数A型机换装S6B火控系统,新的火控系统配备了红外传感器,可以辅助雷达搜索并跟踪目标,新型火控系统使Saab-35A部分具备全天候作战能力,
Saab-35A 共制造90架,但先前生产的三架预生产型和第一批 17架均用于部队评估,连火控雷达和机炮的瞄准具都没安装,所以从第21架起才是真正的标准生产型。前65架(一说是62架)Saab-35A是使用“65型”加力燃烧室的“短尾龙”,其余是使用“66型”加力燃烧室的长尾型,这部分“长尾龙”改进了加力燃烧室后升限有所提高,但加长了尾喷口后不得不在尾部安装尾轮,以防止起降时尾喷口触地。
Saab-35B
B型是继Saab-35A后的“龙”系列的第二个型号,于1959年11月29日首次试飞,1961年末开始服役,算上原型机在内共制造了72架。外形上B型与后期生产的A型没多大区别,但换装了萨博产的S7型火控系统的B型具备了迎面截击能力,与只能尾随攻击的A型相比作战效能提高不少。无奈的是当时瑞典皇家空军仅有的Rb-24空空导弹性能太差,只能尾追红外信号特征较大的发动机尾喷管,无法迎头攻击。Saab-35B在执行截击任务时只好挂两个能装19发75毫米火箭弹的火箭发射巢,在迎头攻击时无制导的火箭弹比只能追尾的导弹强。携带了火箭弹的B型同时也能执行有限的对地攻击任务,其实在后来的Saab-37“雷”出现后,老式的Saab-35大部分是作为多用途战斗机使用的。
Sk-35C
瑞典语中Sk为“教练机”一词(Skol)的开头两个字母,因此瑞典皇家空军的教练机均以Sk开头,这与美国教练机以字母T开头类似。“龙”的C型是双座教练型,由于当初萨博-35的原型机试飞时,试飞员认为其驾驶十分简单,萨博公司也就没有专门设计教练机。但在交给部队试飞后,年轻的新飞行员却不这么认为,不得已萨博公司只好在A型的基础上设计出了“龙”家族的教练型——C 型,其原型机于1959年12月30日试飞成功。前后串列的座舱为后座的飞行教练配备潜望镜以改善其前向视野,但教练员对该设计评价不高,一句“总比没有强”就可以概括。在该型的后舱设计中萨博公司在防护上考虑的比较多,当时认为,如果座舱遭到飞鸟或其它异物撞击,前座的学员受伤的话还有后座的教练可以驾驶飞机,问题不会很严重,但万一后座的教练也受伤那岂不是两名飞行员外加飞机全部玩儿完。所以在学员与教练之间加装了一块防撞隔板以加强防护。座舱的变化不仅导致飞机的航向稳定性变差,还减少了内部载油量。作为解决方案,在前机身下部安装了两只小型翼面以提高航向稳定性;将两门机炮拆除来腾出空间增加油箱容量。为防止这些改动导致机身重心发生变化还将头部的火控雷达给拆了,不过没有雷达倒没有妨碍其携带红外制导的“响尾蛇”或其他的近程空-空导弹进行训练。
除了C型的原型机外,该型机全部由A型早期生产型改装而成,并保留了A型使用“6 型”加力燃烧室的短尾特征。
Saab-35D
随后引进的“埃汶”300(Avon Mk.60 型)发动机也换装了瑞典自产的加力燃烧室。改装后的发动机就成了瑞典自己的RM6C,早期该发动机使用的是“66型”加力燃烧室,最大推力5.75吨,加力推力增至7.83吨,该发动机配备给了“龙”。由于使用了新发动机,本来是作为第二批次B型生产的飞机得到了Saab-35D的新型号。由于换装的新发动机性能不错,推重比有所提高,D型在开加力的情况下可以达到2马赫的最大飞行速度,总算将“龙”带入了2马赫时代。D型的燃油携带量比B型多了600升,还可在机腹下挂两只530升副油箱,除此之外进气口向前延伸,这也是D型与B型在外观上最大的区别。
在航电设备方面 D 型除了将自动驾驶仪升级成瑞典国产的FH5型(又是萨博的产品)外,其S7A火控系统也将火控雷达升级成了爱立信的PS-03雷达。在D型服役后,“67型”加力燃烧室研制成功,换装后的RM6C发动机的加力推力增至8吨;而后萨博自家的RS35弹射座椅研制成功并配备D型,这是真正的“零-零”弹射座椅,即使飞机停在跑道上它也能将驾驶员安全弹射。
包括D型的原型机在内,Saab-35D 共93架。随便说一下,D型是一架原型机是由A型改装的,于1960年12月27日首飞,但直到1963年才服役,除了这架原型机外其余的D型都是新造的。
S-35E
应瑞典皇家空军的要求,萨博公司在D型的基础上发展了一型无武装的侦察“龙”——S-35E。该型侦察机共携带7台侦察用照相机:一台前向SKa-16B相机位于机鼻下凸出的整流罩内,这台相机后面是一台下向垂直拍照的Ska 24-44 广角相机,头部右侧两台旁视斜向SKa 24-100相机,而在头部左侧只有一台旁视斜向SKa 24-600长焦相机,拆掉两门“阿登”机炮以腾出空间安装两台下向垂直拍照的SKa 24-100相机。1973年后,E型在机腹下外挂新型照相侦察吊舱,其设备包括三台英国提供的红外校正70毫米同步相机和一套电子闪光系统,这样E型也被用来执行夜间侦察任务。
E型的头部整流罩使用滑轨,可以方便的开启以取出胶片和相机。除了加装了相机而且少了机炮外,与D型没什么区别,性能也差不多。1963年6月27日,由一架D型改装成的E型原型机首飞,早期的E型包括原型机在内使用的也是“66型”加力燃烧室,后期才换“67型”。1965年8月E型服役,这时前苏联防空军装备的截击机主力是苏-9“捕鱼笼”(Fishpot),其最大速度为2,230公里/小时,比Saab 35E的2,150公里/小时快不了多少,在截击时苏-9如果携带空空导弹的话就飞不到它的最大速度。E型的巡航速度可达1,000公里/小时,强于苏-9的960公里/小时,而且苏-9挂副油箱的最大航程不过1,650公里,更何况苏-9的发动机耗油率较高(这也是苏联发动机的传统),一旦在追击时为了提高速度而抛掉副油箱,它的追击航程也就没多大了。也就是说如果用Saab-35E对华约国家进行侦察,前苏联并不能有效阻止。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毕竟在冷战期间瑞典一直保持中立国地位,没必要招惹前苏联这只强悍的北极熊。
不包括原型机的话,E型共生产了59架,其中前28架本来是瑞典皇家空军订购的D型,后来瑞典皇家空军改了主意,这些 D 型在生产线上被改装成了E型。
Saab35F(Saab 35Saab)
以D型为基础,萨博还发展出了F型,三架原型机由A型改装,1961 年首飞,1965 年服役,共生产 230 架。F型与使用RM6C的D型后期生产型在外观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加大了内部载油量,修改的座舱罩改善了飞行员的视野,座舱内的仪表板也经过重新布置,再次升级导航、通信、自动驾驶设备。萨博的S7B新型火控系统也具备迎面截击能力,使用爱立信公司的PS-011/A火控雷达和红外传感器,其中PS-011/A雷达的搜索距离能达到46公里,跟踪距离能达到30公里。随着火控系统的升级F型所携的武器也相应升级,除了以前的Rb-24导弹外,还可携带Rb-27和Rb-28空空导弹,但左侧机炮被拆除,腾出的空间用来安装电子设备。
Rb-27导弹是瑞典以生产许可证形式生产的美国AIM-26B“猎鹰”空空导弹,而AIM-26B导弹属于休斯公司的“猎鹰”(Falcon)空空导弹系列。它的前一个型号,绰号“核猎鹰”的AIM-26A比较可怕。顾名思义这是一型使用核战斗部的空-空导弹,虽然可以迎头攻击,但由于其半主动雷达制导系统精度低,“核猎鹰”的命中率不高,考虑到它2,000吨TNT当量的核战斗部,就算精度不高也够用了。但最要命的是它的射程只有9.3公里,发射后载机也难逃厄运,所以“核猎鹰”只生产了100余枚,只装备了美国空军。AIM-26B就是将“核猎鹰”的战斗部换成了普通炸药的型号,其它部件没什么变化,还是半主动雷达制导,精度依然不高,所以美国空军自己没要多少,生产的绝大部分导弹用于出口。
至于Rb-28导弹则是休斯公司为美国空军生产的AIM-4C,是给截击机使用的空-空导弹,仍属于“猎鹰”导弹系列。其红外导引头性能较差,故该导弹只能尾追目标从后部攻击,再加上2马赫的速度和8公里的射程,也只适合用来截击轰炸机。后来AIM-7“麻雀”系列导弹出现之后“猎鹰”系列导弹就逐渐退役了。顺便说一下,AIM-26A“核猎鹰”就是在AIM-4 系列的基础上换装核战斗部和M60火箭发动机改装而成的。
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龙”系列战斗机在瑞典皇家空军保持了一份不错的服役记录,到了80年代由于萨博-37“雷”的出现“龙”开始逐渐淡出“江湖”,到了90年代,前苏联的解体加上预算紧张,瑞典皇家空军无力大规模更新战斗机,为保持战斗力只好让Saab-35F型继续在一线服役,所以在80年代中期对已有点过时的Saab-35F进行升级。F型的航电设备被统统升级,连座舱仪表板也全部更新;外部没什么变化,只是每侧内翼增加了1个导弹挂架使导弹挂架的总数增至6个,可以同时挂6枚Rb-24导弹(Rb-27和Rb-28太重,同时挂6枚这两种型号的导弹根本承受不了),从而成为能挂导弹最多的“龙”。各型“龙”的挂架位置略有不同,但除F型和Saab型外,最多只能带4枚近程空-空导弹,而且没挂过空地导弹。最初把升级后的F型称为“Saab-35F MOD”,其中“MOD”是改型的意思。1991年8月,全部66架“龙”被改装完并被赋予新的型号Saab 35Saab,其余F型全部退役。到了1998年,剩余的Saab型也不幸退役,这款经历了半个世纪风风雨雨的老“龙”终于寿终正寝。
出口外销
丹麦
1968年,丹麦政府为其空军选择了为其专门改装的Saab 35X(由Saab-35F改装,字母‘X’代表出口)。X型与F型类似,不过加大燃油携带量同时加强结构强度,外翼经过重新设计,尾部加装了着陆阻拦钩,而且X型的最大外挂可达 4.5吨。丹麦采购的“龙”总数为51架。
芬兰
1970年,芬兰政府决定采购12架“龙”Saab 35XS(基本就是Saab-35F)截击机。几年后,随着不断的增购,其采购“龙”的总数达到48架。
奥地利
1985年,奥地利成为最后一个购买“龙”的国家,也是一个采购“龙”的非北欧国家。奥地利购买了24架瑞典皇家空军使用过的Saab-35D。经过翻新,这些“龙”的型号改成Saab-35O,字母“O”代表奥地利,因为瑞典语中奥地利的国名为“Oesterreich”。
总体评价
萨博公司在设计“龙”的时候还没有发展出跨音速面积率理论,这对“龙”的超音速性能有一定的影响。由于“龙”的整个结构基本比较平直,原来认为“龙”笨重而不灵活,但事实恰恰相反,双三角翼的气动布局使其拥有不错的近距格斗性能。自“龙”服役之后,瑞典再没有购买国外战斗机,结束了防空作战需要“外员”的历史,因为对于空军来说,“龙”满足防空作战的需要。
与“龙”同时代采用无尾三角翼设计的战斗机还有美国的 F-102 截击机,但对于美国空军来说这款总产量过千架的截击机并不成功,其最大速度只有 1.25 马赫,巡航速度不过 0.8 马赫,没过多久就被淘汰。而英国 1956 年服役的格洛斯特“标枪”是亚音速截击机,装备数量少而且性能比“龙”差很多,能和“龙”相提并论也就属法国的“幻影”Ⅲ。达索的杰作——“幻影”Ⅲ型战斗机性能出众、装备国家众多而且实战经验丰富,“龙”望尘莫及。但要考虑到瑞典是一个全国人口总数还不如北京市的国家,而且萨博设计的这第一款超音速战斗机就采用大后掠无尾双三角翼布局,设计最大速度就定到1.4马赫,后来其改型还达到2马赫的速度。瑞典人的这种勇于使用先进技术的作风不仅体现于飞机设计中,还有其独特的S型坦克、博福斯火炮、小型隐身舰、AIP潜艇……这就是瑞典。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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