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old,它是一个跨国传销组织,已陆续被各国政府打击。在2006年年底至2007年年初已在被我国网络封锁。
宣传资料
其被封锁前的宣传资料如下:
虚假宣传一
E-gold是一家有银行背景的网络机构,完全基于internet的网上支付平台,创建于95年底。它那完全匿名、快捷、方便、彻底粉碎地域概念的种种特点与优势,使之在短短6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公司和网络商店开始接受E-gold支付方式。它已经成为人们进行电子商务强有力的工具,包括象雅虎,亚马逊等很多网络公司都开通了E-gold支付交易方式,你只需花三分钟就可以免费申请一个E-gold账号,账号之间互相转账只需10秒钟,你也可以把现金通过银行直接转到你的E-gold账号,也可以把账号里的收入转到全球任何一家银行你的私人账户里,而不论你身居何地、身处何方!它以黄金作为等价基础,完全脱离任何国家内部财政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e-gold和 Paypal不同的地方,是e-gold是脱离付款公司的,就是说他只是一个中介机构,他不发任何钱,所以他不需要信用卡和银行帐户等烦琐的手续,所有兑换工作由各第三方机构完成。
严格的讲,它不是一种货币,而是一种服务。它以黄金作为等价基础,完全脱离任何国家内部财政的影响!一次大金融危机就会使普通货币迅速贬值,而以黄金为基础的货币则会安全运行。正如E-gold网站所说,金融危机能使纸币变得一钱不值,而E-gold不会, E-gold没有金融危机,因为这种虚拟货币是基于黄金等贵金属的。
虚假宣传二
EG公司(E-gold Ltd.),注册于尼维斯岛(Nevis)。
尼维斯岛是一个位于加勒比海地区小安地列斯群岛北部,邻近古巴海岸线的小岛。哥伦布一次的航海中发现比较小的尼维斯岛,其命名则是源自西班牙文里的 “雪(Nieves)”,因为哥伦布认为该岛状似一座山顶顶着皑皑白雪的山头。然而,哥伦布虽然发现了这两座岛,但它们一直到1623年至1624年间,才开始有首批欧洲殖民者前来。英国人首先抵达,其次是法国人,英国人占领圣克里斯多福岛后将其名称简化为圣基茨(St. Kitts,Kitts是 Christopher 的简略叫法),建立起加勒比海地区第一个英国殖民地,并且以该岛作为跳板,继续扩张该国在加勒比海地区的殖民地版图。1983年9月19日,尼维斯岛与圣克里斯多福岛脱离英国独立,共同组成了联邦制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Federation of Saint Kitts and Nevis,或又称为圣基茨和尼维斯),首都很有意思,叫“公共汽车地(Basseterre)”。
虚假宣传三
EG创立于1995年底,1996年11月其在线系统完成部署。公司两位创始人,Douglas Jackson 博士和Barry K. Downey 。Jackson博士原来是一名放射线肿瘤学医师,现在是EG的董事长;而Downey 则原来是一位律师,现在担任总监职责。他二人现在均已全职投入到EG公司中。
EG虽然是虚拟的黄金,但它是有实际的硬通货相对应的。公司承诺,在所有用户的帐户里有多少虚拟的EG,公司就储备有多少真实的黄金,从而保证和黄金是等数量的。实际上EG的确提供客户兑换实际黄金的服务.
漏洞
事实上E-gold为一跨国传销组织(下文有叙述),首先,其宣传资料就漏洞百出。
漏洞一
E-gold宣称自己为“E-gold是一家有银行背景的网络机构”,如果你进一步追问它的背景银行是什么银行,它居然一字未提。其宣称有银行背景,无非就是博取别人的信任,认为其背景雄厚,可是却不敢说其背景银行是什么银行,因为它无法说也说不得:无法说,是因为其实其背景银行根本就不存在;说不得,是因为它一旦公布其所捏造的背景银行的具体名称,便有人会去查证,相关的银行也会出面澄清其与E-gold的关系,因此,E-gold只能在这点上含糊不清,不仔细思考的人很容易被忽悠过去;
漏洞二
E-gold宣称:“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公司和网络商店开始接受E-gold支付方式。它已经成为人们进行电子商务强有力的工具,包括象雅虎,亚马逊等很多网络公司都开通了E-gold支付交易方式......”,其真相为,雅虎和亚马逊(根本不接受E-gold的支付方式);
漏洞三
E-gold宣称:“你也可以把现金通过银行直接转到你的E-gold账号,也可以把账号里的收入转到全球任何一家银行你的私人账户里......” 事实上,在中国内地,银行的私人账户里都不能直接接收或转出黄金。
另有很多低级错误,甚至是常识上的错误,都出现在其宣传资料中。
传销公司真相
公司传销人员分为3个级别,由低至高分别为业务员、主任、经理,发展1个至3个下线晋升为业务员,发展4个至6个下线晋升为主任,发展7个以上下线晋升为经理。传销人员通过互联网购买e-gold
电子货币获利,每次投资金额最少200美元、最多2500美元,可以无限次投资,全部款项通过e-gold交易,所有赚取的回报每日汇进传销人员的电子账户;传销人员每发展1个下线,就可获得新下线投资金额的15%;传销人员可提取第1代到第5代下线投资金额的2%作为对等奖金,但发展第6代及第6代以下的下线不能提取对等奖金。这样,当传销人员或投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公司即宣告项目失败或让传销人员重新选择其他投资项目,使传销人员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