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风波
历史事件
洋浦风波,指1989年3月,围绕海南洋浦成片开发问题在国内外引发的风波。海南建省后,省委、省政府经过反复论证,决定大力吸收外资搞开发,提出在洋浦实行超前试验,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综合补偿,分期实施”的方针,让外商成片承包开发,以带动整个海南的开发和建设。经过协商,省政府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由该公司牵头,引进外资,承包开发约30平方公里土地,采取综合补偿的办法,从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工业项目投产,全由外商“一揽子”承包;承包期为70年,每亩土地的转让出租费为2000元;外商承包期间,区内的边防、海关、工商、税务、司法等依然由中方管理。一些人对这一作法不理解,斥之为“出卖主权”,要求中央制止。同时,国内外一些报刊也发表文章,斥之为“卖国行为”;有的地方一些受舆论影响的大学生,打着标语上街游行。
事件简介
田纪云视察
海南省关于洋浦开发的请示上报中央后,1989年1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在海口听取省委、省政府关于洋浦开发的汇报,19日在省委书记许士杰等陪同下考察洋浦。田纪云指出:海南岛整个岛是经济特区,但全面铺开建设不现实。选择突破口,一片一片开发现实可行。海南选择洋浦作为重点开发地区是可行的,洋浦作为成片开发的起点比较理想,条件比较好。这片开发区就叫洋浦经济开发区。于元平承包开发洋浦,做到三不依靠:资金不依靠中国;能源和原材料不依靠中国;产品销售市场不依靠中国。至于中国需要购买开发区企业的产品,则作为进出口贸易对待。
1月19日下午,田纪云会见于元平时指出:涉及国家主权的问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外政策。海关和税收问题,总的要执行全国经济特区对外资企业的规定。根据国家环保法律,保护开发区环境。开发者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从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到产品出口,都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这次到海南第一个目的就是洋浦开发。洋浦利用外资成片开发的总方案要抓紧报国务院审批,由中央、国务院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