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陵君救赵论》是明代散文家、军事家
唐顺之创作的一篇散文。 文章首先论述了
信陵君之罪不在窃符,在于心中没有魏王。信陵君窃符救赵,并不是为了魏国,更不是为了六国,而是为了与他有姻亲关系的
平原君。因此,信陵君的行为属于权臣植党谋求私利。对于此事,魏王也有因宠幸如姬而疏忽之过。信陵君的做法是结党营私,魏王则失掉了君王的权力,作者认为后世应当引以为鉴,强调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性,抨击了目无君主的擅权行为。全文构思严谨,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陈述有条不紊。
作品原文
信陵君救赵论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1,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2。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3。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4,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5?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6,信陵君之心也。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7,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8,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9,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10。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
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11,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12,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13,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14。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15,其素窥魏王之疏也16;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17。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18。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评论者拿盗窃兵符一事作为信陵君的罪过,我认为凭这一点还不够拿来怪罪于信陵君的。那强大的秦国暴虐到极点了,如今率领所有的兵力来对付赵国,赵国肯定会灭亡。赵国,是魏国的屏障,赵国亡了,那么魏国将要步其后尘。赵国和魏国,又是楚国、燕国、齐国等各国的屏障,赵国、魏国亡了,那么楚国、燕国、齐国就得步其后尘了。天下的形势,再没有比这更岌岌可危的了。因此,救赵国,也就是用以救魏国;救这一个国家,也就是救六个国家啊。盗窃魏国的兵符来解除魏国的祸患,借用一国的军队来分担六国的灾难,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那么信陵君真的就没有罪过吗?我回答:又不是这样的。我所责备的,是信陵君的心啊!信陵君只不过是一个王室的公子罢了,魏国自有其君王。赵国不请求于魏王,而不断地恳切求救于信陵君,这说明赵国只知道有信陵君,不知道还有个魏王啊。平原君用姻亲情分来激将信陵君,而信陵君自己也为了姻亲的缘故,想急于救赵,这说明信陵君只知道有自己的姻亲,不知道还有个君王。他的盗取兵符,不是为了魏国,不是为了六国,而是为了赵国才如此;其实也不是为了赵国,只是为了一个平原君罢了。假使祸患不在赵国,而在其他的国家,那么即使撤销了魏国的屏障,撤销了六国的屏障,信陵君也一定不会去拯救的。假使赵国没有平原君,或者平原君不是信陵君的姻亲,即使赵国灭亡了,信陵君也一定不会拯救的。这就是说赵王与其国家的重要性,还抵不上一个平原君,而且魏国所依仗的用来保卫自己国家的军队和武器,却拿来供信陵君的一个姻亲使用了。如果侥幸战胜了,结果还算过的去;如果不幸没有战胜,做了秦国的俘虏,就是倾覆了魏国几百年来的国家命运来殉葬于自己的姻亲,如果这样,我不知道信陵君该用什么来向魏王谢罪呢!那盗窃兵符的计谋,都是出自侯生,而由如姬来完成的。侯生教魏公子来盗窃兵符,如姬在魏王卧室之内为魏公子盗窃兵符,这两个人也只知道有信陵君,而不知道有魏王啊。
我认为信陵君若为自己打算,不如用赵、魏两国唇齿相依的形势强烈地劝谏于魏王,如果不听,就用他本想为赵国而牺牲于秦国军中的心愿,死在魏王面前,魏王一定会醒悟的。侯生为信陵君打算,不如去朝见魏王来劝说他救赵,如果不听,就以本想为信陵君而死的心愿,死在魏王面前,魏王也一定会醒悟的。如姬既有意于报答信陵君,不如乘魏王的空闲时, 日日夜夜劝他救赵,如果不听从,就用她本想为公子而死的心愿,而死在魏王面前,魏王也一定会醒悟的。这样做,信陵君就不会辜负魏国了,也不会辜负赵国了;侯生和如姬二人不会辜负魏王了,也不会辜负信陵君了。为什么不提出这种计划呢?信陵君只知道有作为姻亲的赵国,却不知道有魏王。内部有宠幸的侍妾,外边有邻国,低贱者则有像夷门监侯生等鄙野之人,又都只知道有个魏公子,却不知道还有位君王。那么这样魏国只有一个孤立的君王罢了。
啊! 自从世运衰败以来,人们都习惯于背离公道而甘心死于私党的行为,而忘掉了坚守节操奉公行事的道理,于是就形成了只有重要的宰相而没有具有权威的君王,只有私仇而没有义愤的局面。例如秦国人只知道有穰侯魏冉,而不知道有秦王;虞卿只知道贫贱时的老朋友,而不知道有赵王,大概君王就像连缀在大旗上的穗带装饰一样,大权旁落已经很久了啊。由此说来,信陵君的罪过,原不在于兵符的盗窃与否。若是为了魏国,为了六国,纵然是盗窃兵符,还是可以的。若是为了赵国,为了一个姻亲,纵然请求于魏王,并且公然得到了它,也是有罪过的。即使这样,魏王也不能说是没有罪过的。兵符藏在他的卧室之内,信陵君又怎么能盗窃得了呢?信陵君不害怕魏王,而居然直接请托如姬,这是他平日已看到魏王的疏忽了;如姬不害怕魏王,而敢于盗窃兵符,这是她素来仗恃着魏王的宠爱。木头枯朽了,而后蛀虫就生出来了。古代的人君操持权柄在手上,而宫廷内外没有敢不恭敬的。那么信陵君怎能和赵国建立起私交呢?赵国又怎能私下求救于信陵君呢?如姬又怎能对信陵君感恩呢?信陵君怎能施卖恩德于如姬呢?《周易》所谓“履霜,坚冰至”(踩着路上的寒霜,就意味着严冬将要来临)逐渐形成的道理,难道说一朝一夕就会突然发生的吗?由此说来,不只是众人不知道有魏王,连魏王也以为自己是个多余的摆设。
因此,信陵君可以作为人臣结党营私的鉴戒,魏王可以作为人君失去权力的鉴戒。《春秋》记载了季友私葬原仲和公子翚强迫隐公出师这两件事。哎!圣人考虑问题是多么深远啊!
创作背景
明朝正德年间,以刘瑾为首的宦官专权,达到了高峰。明世宗即位后,曾着手对宦官势力进行打击和限制,暂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不久他便沉心道教,妄求长生,不理朝政,中外大权,一揽于严嵩之手。有识之士,莫不恶之。作者唐顺之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之下,借“
信陵君窃符救赵”为论题,对其功过得失进行辩证分析而写作此文。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文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客观效果的角度,肯定了信陵君的窃符救赵。开篇二句自成一段,作者开门见山地亮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句中的“未足以”三字,用得颇具匠心、恰到好处。它说明作者对其既不是全面肯定,也并非全面否定,而是要进行客观的分析,“论者”所言,却失之于偏颇、武断。接着,作者又对强秦带来灾祸的危急以及当时的形势进行分析,总结出信陵君“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兵以分六国之灾”,最后用反问句“夫奚不可者”结尾,有力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也与前面的“未足以”照应。
既是“未足以”,也就是说信陵君还是有过错的,因此作者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指出其窃符的思想出发点是错误的。“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明确揭示出作者是对其行为进行指责。“窃符”而不是“求符”,这就是在思想上忽视魏王的存在。这是论述的重点,非一气说完,而是先点一下,把笔锋一转,尖锐地指出信陵君急于救赵的思想出发点是因为和赵国平原君有亲戚关系,“使祸不在赵……信陵亦必不救”。据《史记·魏公子列传》载,平原君曾责怪信陵君说:“且公子纵轻胜,弃之降秦,独不怜公子姊邪?”“公子患之。”由此可见作者的假设是有根据的。为了私人关系而违背君主,动用国家军事力量,岂非“知有信陵,不知有王”?
第三部分,作者从主观的角度出发,说明面对赵国求救,自己认为应该怎样去做。那就是参与此事的三人,都应尽力去说服魏王,相信“王必悟矣”。文章前面指出不该怎么做,此处说明应该怎么做,一反一正,相得益彰,使论点更明确。接着又用“何为计不出此”设问,再次强调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并列举穰侯、虞卿为例,进而揭示利害关系,如此发展下去,君主就会变为“赘旒”,成为无用的装饰物。这种比喻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足以震骇惊醒任君权旁落的君主,文章亦达到了高潮。
最后部分对魏王、信陵君、如姬等人都进行了中肯的总结,引《春秋》作陪,指出对那些无礼于君王的人臣、任权失落的君主,应引此为戒,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全篇立足于社稷,义正词严,欲抑先扬,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如对席论辩,一气呵成而结构谨严。内容丰富,文辞朴实。
名家点评
清·
吴楚材、
吴调侯《
古文观止》卷十:诛信陵之心,暴信陵之罪,一层深一层,一节深一节,愈驳愈醒,愈转愈刻。词严义正,直使千载扬诩之案,一笔抹杀。
清·李扶九原编、黄仁黼重订《
古文笔法百篇》卷五:此篇以窃符罪信陵,此俗解也。先生劈首驳去,直揭其无王之心畅发,而并罪及赵王、平原、侯生、如姬、魏王,无义不到,无笔不深。以此为时文,全陈当避席矣,吾于此文真无遗憾。唐荆川生有异秉,稍长,贯通经籍于学,无所不窥。所著左右文武儒稗六编,学者莫测其究。其为文汪洋纡折,有大家风。此篇谨严处虽稍不逮古,而驳辩酲快,已闯眉山堂奥矣。
作者简介
唐顺之(1507年—1560年),字应德,一字义修,武进(今江苏常州)人。明世宗嘉靖八年(1529年)会试第一,官翰林院编修。当时倭寇屡犯沿海,他以兵部郎中督师浙江,破倭寇于海上,升右佥都御史,代凤阳巡抚。他是明中叶重要的散文家,与
王慎中、
茅坤、
归有光同为明代重要文学流派唐宋派的代表。既推崇三代、两汉的文学传统,也肯定唐宋文的成就。提出学习唐宋文“开阖首尾、经纬错综之法”,认为为文应直抒胸臆,明白晓畅,反对“前七子”的拟古主张。有《
荆川先生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