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
2019年2月12日发布的方案
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
职能调整
(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
(2)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将市委法治孝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交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不再保留市委法治孝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组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将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4)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5)将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政策研究室不再保留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6)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7)将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政策研究室不再保留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8)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9)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统筹负责机构职能编制工作。其办公室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不再保留设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0)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的公务员综合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公务员局牌子。
(11)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和有关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不再保留市版权局牌子。
(12)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13)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将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行使。
组建机构
(14)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市湖泊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林业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
将市城乡规划局涉及孝南区的有关村镇规划管理职责下放孝南区行使。
(15)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市湖泊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市、区)相应整合组建生态环境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16)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委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的职责,市水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的行政职能,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委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不再保留市委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7)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的职责、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的旅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18)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0)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人防办(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1)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调整孝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体制,将孝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直属行政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下放孝南区管理。调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孝南区分局管理体制,将原上划市直的孝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下放孝南区管理。
保留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局不再保留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22)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职责,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3)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的职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普法工作办公室牌子。
(24)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撤销机构
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不再设立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不再保留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相应从孝南区相关部门划转职责。
机构对接
(1)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办公室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国防工业工作职责划入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3)市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将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市专用通信局、市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机要和保密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与市国家保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加挂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专用通信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市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4)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将市委老干部工作局更名为市委老干部局,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5)重新组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职责、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6)将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更名为市信访局,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市信访局不再保留市群众工作部牌子。
(7)将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8)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城市文明创建办公室牌子。市委宣传部不再保留市委讲师团牌子。不再保留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9)优化市委办公室职责。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仍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10)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1)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对外加挂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2)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职能,以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信息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外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重新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市粮食局的职责,市物价局的价格和收费管理职责,以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整合,重新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物价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市粮食局。
(14)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5)将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6)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7)将市水利局(市湖泊局)更名为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外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18)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1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牌子。
(20)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21)优化市科学技术局职责。将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22)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将市水产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3)优化市商务局职责。将市招商局调整为在市商务局挂牌。
同时,改革方案还对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实施了限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派出机构设置。
其他改革
人大改革
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政协改革
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职责划入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
群团组织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开发区、乡镇(街道)等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要全部回归机关。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要与其他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归并,减少事业单位数量,精简事业编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室、局、处”。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行政执法
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探索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除金融监管、环保监测监察等中央明确规定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要整合为一支队伍。
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
机构改革
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设置县(市、区)党政机构,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的关系,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省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在市级相应划转基础上,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划转。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加大县(市、区)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实行合并或合署办公,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确保改革后机构设置不突破中央规定限额。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核定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改革后机构编制职数不增加。
参考资料
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孝感市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3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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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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