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古称松州,谓之“
平地松林”、“千里松林”。秦代属
右北平郡地,西汉初属匈奴
左地,后置廷陵县。隋唐属
饶乐都督府。辽开泰二年(1013年)设置松山县,开泰中期改设
松山州,金承安二年(1197年)析置静封县,至元中统三年(1262年)改松山州为松州,领松山县,至元代大德二年(公元1265年)改设松州,松山县并入松州。清代乾隆四十三年三月(公元1778年),改
乌兰哈达厅为
赤峰县。建国前后历经建置变更至1983年10月,赤峰市实行市管县管理体制,改赤峰县为赤峰市辖区郊区。1993年7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郊区改名为
松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