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世纪
法国寓言长诗,分上下两卷。上卷有四千多行,作者基洛姆·德·洛利思(Guillaume de Lorris)以玫瑰象征贵族妇女,写一个诗人怎样爱上玫瑰而受到环境阻碍的故事,洛利思死后,
民间诗人让·德·梅恩(Jean de Meung)续成下卷,约一万八千行。叙述诗人在理性和自然的帮助下,终于获得玫瑰,并以理性和自然的名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和
天主教会的伪善,表达了下层市民的社会政治观念。
在这个名副其实的性爱学说的宝库中,其性爱是仪式性的和
传奇性的,是系统的和完整的。最大的肉欲主义与纯净的
神秘主义融合在一起。性的主题被象征物和神秘的气氛所掩蔽,穿着神圣的外衣。
全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吉约姆·德·洛里斯所写,共4300行,主要描写“
骑士”追求“
玫瑰”而不得的故事。在诗中“玫瑰”代表少女,作者用隐喻手法使原本内容缺乏新奇的长诗增添了一层浪漫与神秘的色彩,从而为后一部的写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种
写作手法是全诗的一大艺术贡献。
诗的第二部分是让·克洛皮内尔所著。让·皮洛克内尔是一个才智平庸的人,对诗歌的贡献就在于使诗变得冗长,繁复,长达17000多行,而且充满了对女性的轻蔑。主要描写骑士很竭尽全力,费尽苦心去争取“玫瑰”的欢心,其中包括以“财富”为手段,当然
功夫不负有心人。“骑士”最终得到少女的芳心。这一部分着重强调“理性”的地位,具体表现在诗中人物经常发表议论,揭露教会的贪婪,抨击特权阶层,讽刺惟利是图的上层市民等等。并且在这一部分中新增添了“自然”和“伪善”两个角色,这在第一部分是没有的。
如果从影响力的角度来说,第二部分远远超过第一部分,这也许与写诗作者有关:吉约姆·德·洛里斯是一个教士,他的思想不免受到宗教教义及生活环境的束缚,因此诗的第一部分仍未摆脱传统的
骑士文学“典雅”爱情的套路,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不及第二部分深广;而让·克洛皮内尔是一个市民,他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下层人民的心理与疾苦,所以从描写深度上是洛里斯无法企及的。所以文学史上所指的《玫瑰传奇》是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