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教的崇拜对象。按照《圣经》记载,童贞女马利亚受圣灵感孕,在伯利恒生下耶稣。他三十岁开始传教,宣扬福音。后被犹太祭司该亚法控告,经犹太行省的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审判,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复活,然后升天。基督徒相信耶稣还要再来,使信徒得到永生。
其事迹见于前四卷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基督徒完全相信福音书中的记载,而非基督徒认为福音书不是历史文献。且一般历史文献仅涉及耶稣之有无,而缺乏任何关于他的事迹和思想的具体记述。折中的主张则认为耶稣是个被神化了的历史人物。《新约》所记耶稣事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出生与受洗、在加利利地区的传道、呼召12门徒、行神迹、与当权者的冲突、被捕、受死与复活。
非基督教方面的文献资料,《犹太古事记》中有两处关于耶稣的记载。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在115至117年间写的《编年史》中,也提到耶稣。犹太拉比文献也屡次提及耶稣,但绝大部分都是贬斥耶稣的话,且出现年代较晚(从3到6世纪不等)。犹太教与基督教长期争论的焦点不在于耶稣的有无,而在于其是否为神子。
从学术角度来看,耶稣的主要思想包括上帝和天国的观念以及伦理观。根据福音书,“上帝为父”为耶稣最重要的思想,另一个重要思想是上帝的国(一般《新约》研究者认为上帝的国特指“上帝的统治”)。耶稣的伦理观源自其宗教观,既然上帝是父,所以人类都应该是弟兄。他认为人的生命比全世界的财富更宝贵,主张信徒之间要彼此相爱。概言之,耶稣主张“博爱”,即爱上帝和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