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家庭是指由有血缘关系的两个或多个性别相同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或者两个以上同辈兄弟姐妹结婚后组成的家庭类型,或有父母长辈,或没有。这种类型是
核心家庭同代横向扩展的结果,它突出表现为人口较多,关系较为复杂。由于每个基本三角形都有自己的核心,互相之间具有较大的离心力,所以这种家庭形式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已经很少。
联合家庭一般是兄弟们结婚后不分家而形成的,兄弟不分家大多是出于共同继承财产的需要。父母房屋多或经济宽裕,可以提供住房或补贴,婚后子女才可能在一起共同生活。另外,如果已婚子女缺少分开居住的住房条件,那么他们除了与父母生活外没有其他选择。也就是说,我国联合家庭大多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而形成的,仅仅以感情为基础而形成的联合家庭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