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条例》是
美国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1787年5月制定了
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
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
成文宪法。
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
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