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女子群舞舞蹈《草笠舞 》是原广东省舞蹈家协会主席、“
黎族舞蹈之母”
陈翘。 首演于1960年。1962年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八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上荣获舞蹈比赛金质奖章,在1994年“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评比中获经典作品金像奖。
舞蹈开始,一群身穿筒裙的黎族少女手拿着草笠劳、劳动后归来,她们走田埂,越漫坡,绕山崖,来到小河边。她们拂去沾在衣衫上的沙土,扫去草笠上的尘埃,照着“水镜”梳发,姐妹们互相为对方整理着发髻和衣服,然后,戴上心爱的草笠,欢快地回家去。一幅幅的舞蹈画面,洋溢着黎族少女特有的一种自豪感。充满诗情画意地对黎族姑娘们劳动后喜悦心情的描绘,集中表现了她们美好的内心世界和旺盛的青春活力黎家少女的特殊体态和风韵,她们不同一般地表现情感和思想的方法和形态,以及她们狭窄的筒裙所制约的
舞蹈动作步伐所形成的风格特色,无一不融人在《草笠舞》中黎家姑娘的舞蹈形象之中。
编导陈翘所写的回忆《草笠舞》创作过程的文章《诗情寓于生活之中》,向我们揭示了创作这个舞蹈时艺术灵感的产生、艺术构思的孕育以及舞蹈形象诞生的全过程。陈翘在文章中说:l957年在全国专业团体音乐舞蹈会演中,由她编导、海南歌舞团表演的黎族舞蹈《三月三》获得了首都观众的赞许,被评论家称为是一朵鲜艳夺目的海南舞蹈之花,这极大地鼓舞了她要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反映黎族人民生活的舞蹈作品。为此,她又背起背包,深入到五指山区黎家村寨中去了。在和黎族姐妹同吃、同住、同劳动的过程中,陈翘非常细致地观察生活,捕捉到一些极具特点的生活素材。“不是所有的野葵叶都能成为做草笠的材料。只有情人们长途跋涉,从深山里采来的叶子才最厚实、最坚韧,经过姑娘们的精心制作,配上自织的彩带和穗子,既可隔热挡雨,又能寄托绵绵情思,甚至是向同伴们夸奖炫耀的物品。”从这段记录中可以看出,草笠不仅是海南黎族日常生活的典型物品,也是该
民族传统服饰文化和习俗的一个具有象征意味的重要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