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意义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村提留和 “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支持各地对一事一议建设公益设施实行奖励补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4号文件转发了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伟的事业,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改变,在国家不断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最终要依靠群众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奋斗才能实现。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由农民自主开展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发挥农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