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里奇案成了关乎“最高良知原则”的著名判例!“抬高一厘米”的主权成了人类面对恶政(或邪恶的上司)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德国
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因射杀一位企图翻墙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而在1992年2月受到了审判。亨里奇和律师都辩称卫兵的行为仅仅是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
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被判处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1994年3月14日德国联邦法院撤销了这个判决,理由是柏林法院未能充分认识到士兵不应作为此事件责任对象,而在另一种意义上成为了军事政权的牺牲品。Heinrich被减刑至2年(由于已经坐了2年牢,所以相当于立即释放),其余人等无罪。该案也成为了之后类似诉讼的判例。
亨里奇案成了关乎“最高良知原则”的著名判例!“抬高一厘米”的主权成了人类面对恶政(或邪恶的上司)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