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一核制
莱州市人民政府实施的制度
是指行政审批机关授权本部门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般工作人员(简称审查员)对行政许可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审查;窗口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简称核准员)审核把关直接签发的审批制度(需集体讨论研究、专家论证的除外)。审查和审核除书面形式外还包括现场检查、勘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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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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