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刑事判决书
写作术语
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刑事案件在一审审理终结,以法作出判决后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其内容的实质是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及所定罪名,解决案件在实体法上所规定的事项,具有终结裁判的性质。制作时,应写明标题和案号,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及有关事项,犯罪事实及其证据,判决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判决的结论。尾部还须写明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名称,判决日期,审判庭名称,并由合议庭成员即审判长和审判员签名,书记员写明将判决书正本同原本核刘无异的情况及核刘的时间,最后由书记员署名,盖章。一般分为有罪判决书,无罪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9 08:38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