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27日,是由中国汽车第一品牌的第一汽车集团和中国烟草第一品牌的云南红塔集团强强联合,于1997年组建的中国较大的轻型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具有双班年产15万辆的综合产能。引进日本技术的自动装焊生产线和模具
加工中心。汽车四大工艺水平和自动化程度在国内轻型汽车行业中位居前列。
公司充分发挥
一汽集团、红塔集团等股东优势,生产经营持续快速发展。产销量由1997年的6200辆提高到2004年的45527辆;销售收入由1997年的2.86亿元提高到2003年的13.5亿元。销量位居全国轻型汽车行业第六位;销售收入连续五年稳居云南省机械行业首位。 公司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定点企业;2001年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通过国家认证和乘用车生产条件审查。红塔牌轻型载货汽车被评为云南省名牌产品;蓝箭商标被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2004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公司具有商用车和乘用车两个平台。商用车有小解放、解放小卡、解放微卡、红塔金卡、 红塔微卡等轻型卡车及工程车系列产品600多个品种;乘用车有微轿、轻客、MPV、SUV系列产品。公司轻卡产品面向全国销售的同时,已出口越南、缅甸、老挝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5000多辆。 围绕一汽集团“规模百万化、管理数字化、经营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将建设成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在西南最大的汽车基地。
轻型载货车、轻型客车、新能源汽车及以上车类零部件和总成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上述产品服务备件的销售、售后服务及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二手车经销服务;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5月,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323743.0元,执行法院为龙港市人民法院,案件号为(2024)云0302执2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