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公证员
法学术语
一级公证员(First Grade Notarles) 是中国公证员最高一级职务。
其职责为:办理复杂的公证事项;指导三级以下公证人员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组织、承担公证专题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公证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其任职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二级公证员5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公证员业务知识,并掌握同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学科知识;能够解决公证业务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全面指导公证业务工作的能力,工作成绩卓著;能提出有重要意义的公证理论研究误题,并能组织、承担、指导研究工作和写出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论著;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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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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