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行政执法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名称
一级行政执法员,行政执法公务员职务的一种,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名称级别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参考资料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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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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