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显色指数是光源对
国际照明委员会规定的8种颜色样品的
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计算式为: 式中:Ra为一般显色指数;Ri为每一种颜色样品的特殊显色指数。这8种颜色样品选自孟塞尔色标,包含各种有代表性的色调,它们具有中等彩度和明度。
光源对物体的显色能力称为
显色性,是通过与同色温的参考或基准光源(白炽灯或画光)下物体外观颜色的比较。光所发射的光谱内容决定光源的光色,但同样光色可由许多,少数甚至仅仅两个单色的光波纵使而成,对各个颜色的显色性亦大不相同。相同光色的光源会有相异的光谱组成,光谱组成较广的光源较有可能提供较佳的显色品质。 当光源光谱中很少或缺乏物体在基准光源下所反射的主波时,会使颜色产生明显的色差(color shift)。色差程度愈大,光源对该色的显色性愈差。演色指数系数(Kaufman)仍为定义光源显色性评价的普遍方法。 FTviBhB.
效果显色:要鲜明地强调特定色彩,表现美的生活可以利用加色的方法来加强显色效果。采用低色温光源照射,能使红色更加鲜艳;采用中等色温光源照射,使蓝色具有清凉感;采用高色温光源照射,使物体有冷的感觉。 P(} 0E j
白炽灯的显色指数定义为100,视为理想的基准光源。此系统以8种彩度中等的标准色样来检验,比较在测试光源下与在同色温的基准下此8色的偏离(Deviation)程度,以测量该光源的显色指数,取平均偏差值Ra20-100,以100为最高,平均色差越大,Rr值越低。低于20的光源通常不适于一般用途。 Cb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