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预算调拨支出是上下级预算之间,本级预算之间进行资金调拨使用的专用科目。按《预算法》第23条的规定,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也就是说预算资金的调拨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按预算法的要求进行调拨。
(1)一般预算补助支出,反映上级财政补助给下级财政属于一般预算的支出。具体有:①税收返还支出,税收返还支出主要指中央预算以各地上解中央增值税、消费税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再返给地方的预算收入,对税收返还支出,下级预算可在计算财力时考虑作本级预算安排。②原体制补助支出,原体制补助是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确认的中央对地方的体制补助支出返地方预算。原体制补助支出,下级预算可作本级预算财力安排。③专项补助支出,专项补助是上级预算对下级预算确定的有专门用途的补助支出,对专项补助,下级预算只能按上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调整资金使用,也不能做地方预算财力安排、做其他支出。④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是指上级预算对下级预算没有明确规定使用范围的转移性补助,下级预算可做机动财力安排。⑤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支出,是指上级预算对下级预算因调整工资,而给予的补助支出。此类补助只能用于工资支付发放,不做他用。⑥
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补助支出,是指上级预算对下级预算给予的社会保障专项性补助支出。此类资金下级预算也不能改变资金用途,要专门用于补充
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⑦结算补助支出,是指上级预算与下级预算在结算过程中给予下级预算的资金拨付。结算补助支出规定了专门用途的要按规定用途使用,没有规定的可做下级机动财力。⑧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支出,是指上级预算对于下级预算因在农村进行税费改革时,影响下级预算收入而给予的专门补助,此类补助应专门用于农村因税费改革而发生的各项支出。⑨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是指2001年因对所得税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上级预算将集中的所得税收入再确定一个基数,给予下级预算的补助。此类补助下级预算可以作为本级财力考虑并安排使用。⑩其他补助支出。
2003年湖南省某县收到
上级补助收入25638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收入563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249万元,专项补助7299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6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065万元(规定用于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883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3762万元,结算补助863万元,农业税灾减免及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282万元,其他补助126万元。按规定上解支出1861万元,其中:原体制上解915万元,专项上解946万元。县财政在收到预算调拨资金后,将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563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249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61万元,结算补助863万元,合计12104万元作本级预算财力安排,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专项补助在内的其余13496万元,按上级预算指定用途使用,本级预算不作财力考虑。
在本例中,某县财政将上级预算补助没有规定专门用途的资金纳入县本级财力是恰当的,对于这一部分资金,县本级预算年初在安排预算支出时可以参照上年数作预算财力。对于上级预算有制定用途的资金应按上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县本级不能进行调整和改变,也无须作预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