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仕国,男,1989年7月毕业于
湖北大学政教系,一直在
郧阳中学任教。中共党员,正
高级教师、湖北省特级教师,全国律师资格获得者,
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教育、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参加市、校级优质课竞赛多次获奖,教学成绩特别是高考成绩突出,2011年高考,所带最牛文科班学生以83分的高分勇夺湖北省2011届高考政治单科第一名的桂冠;担任班主任工作,所带高三(25)班考上21个一本,29个二本,12个三本,全班全部上本科。
教研能力强,出版《高中政治智取三关》等专著2部,在《
思想政治课教学》、《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现代教学》等期报刊上发表文章40余篇,交流获奖论文多篇。被聘为十堰市教科院兼职教研员、政治学科核心组成员、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政治科辅导教师,
2008年6月1日,在《十堰晚报》发表的《考前临门一脚》一文准确指出了2008年文综湖北卷第38题的命题角度;《增值税转型改革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推行》发表于《
中学生时事政治报》(2008年12月8日),成功预测了2009年山东高考文综第28题;发表于《新课程报·政治导刊》2010年第49期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专题与2010年四川卷、浙江卷、安徽卷相关试题在背景材料、设问及答案方面相似度很高。《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发表于《新课程报·政治导刊》2010年第49期)与2010年高考上海卷第35题在背景材料、设问及答案方面相似度很高。
作为
律师资格获得者,市仲裁委仲裁员,市四五普法宣讲团成员,为市教育局全体干部做普法讲座,参与由
十堰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青少年四·五普法教材《法律知识500题》和五·五普法教材《
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两书的编写,利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全市中学生四·五和五·五普法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在全市教育界有一定的影响。充分利用学科优势,既教书又育人,积极配合政教处、学校团委做学生德育工作,卓有成效。
先后被授予郧阳中学首届十大教学能手,十堰市四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十堰市优秀高中核心组成员,十堰市优秀思想品德课教师,省优秀政治教师、省教改先进个人,
湖北省教育学会教科研之星等荣誉称号。2012年2月,获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奖”称号。获十堰市郧阳中学2013年度“陈保南教育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