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学君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学君,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东蓬莱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人物履历
1984年级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生。
曾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2年5月——2014年9月,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4年9月——2023年11月,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3年11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宣判要案
2015年6月11日,丁学君宣判周永康案。
2018年5月8日,丁学君宣判孙政才案。
2022年1月17日,丁学君宣判王富玉案。
职务任免
2023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命丁学君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0 13:04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宣判要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