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汉忠
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人士
丁汉忠,男,53岁(2014年)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人士。
事件背景
2013年,丁汉忠和母亲的房屋均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因拆迁补偿未谈妥,丁家迟迟未搬迁。
事件经过
2013年9月25日15时许,当黄中太等人正使用挖掘机对房屋进行拆除时,丁汉忠与其子丁超闻讯后赶往现场并报警,与施工人员发生撕扯。在双方冲突过程中,黄中太等人为阻止丁汉忠父子进入拆迁现场和拍照,对二人有摁倒、拖拽等行为。丁汉忠被放开后,手持镰刀猛砍黄中太头部、面部,致黄中太受伤倒地。为救护伤者,多人上前阻止丁汉忠继续伤害黄中太, 其中刘文持铁锨打伤丁汉忠头部。丁汉忠随即又持另一镰刀上前追砍周围人员,砍伤黄国厚的头、颈部等处。
黄国厚当天死亡,黄中太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件判决
2014年1月16日,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28日,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赔偿两位死者家属各21418.5元。
事件后续
丁汉忠的二审辩护律师表示,丁汉忠的家园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暴力破坏,他奋起反抗致两名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死亡,实属典型的正当防卫。2014年12月6日,上诉状递出117天之后,丁汉忠还未接到开庭通知。
二审宣判
2016年5月6日上午,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二审宣判。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2017年1月17日9时30分,山东潍坊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人死亡案的二次一审在潍坊市昌乐县法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同年8月10日,潍坊中院公布审判结果,认定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
终审宣判
2018年1月11日上午,经历了一审,省高院撤销一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后,山东昌乐县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进行了终审宣判。根据在线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丁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
最新进展
丁汉忠案将于2017年1月3日下午2:30召开庭前会议,地点:昌乐县看守所。将于2017年1月6日上午9:30由潍坊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和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张维玉律师将出庭为丁汉忠辩护。
8月10日上午,在发回重审后,备受关注的山东潍坊农民抗拆致两死案宣判。澎湃新闻从辩护律师处获取的判决书显示:潍坊中院认定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
潍坊中院认为,被告人丁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汉忠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对被告人丁汉忠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
宣判结束后,丁汉忠的女儿在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他们不满意,将提出上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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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事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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