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丹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顾问
万丹如,女,1908年4月10日生,山东省东平县人。1936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积极投入抗日救亡宣传活动。1938年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1908年4月10日生,山东省东平县人。
1936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积极投入抗日救亡宣传活动,任东平县小学教师联席会主席。
1937年7月,在中共东平县工委领导下,参与创建东平县抗日救亡协会。
1938年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八路军第115师民运部干事,鲁西妇救总会生活改善部部长,冀鲁豫边区二分区抗联分会副主任,中共冀鲁豫边区妇委副书记,冀鲁豫边区妇女救国总会代理主任。
1945年5月,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参议。
1946年3月,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国大”代表,后任冀鲁豫边区第七专署副专员,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委妇委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平原省妇联主席、省人民政府委员、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北局妇委副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问等职。1982年离休。
担任职务
北京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人物逝世
1990年在北京逝世。
参考资料
万丹如.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万丹如.山东抗日战争纪念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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