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始置于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隋代
隋文帝于龙首原新建大兴城(唐代改称长安城)后,万年县原城区被
大兴城兼并,但
治所仍设在大兴城内,于是成为
附郭县。唐天佑元年(904年),万年县改称咸宁县。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设西安市,咸宁县撤除建制。
唐朝时期,长安城(隋大兴城)为国都,设
京兆府治理长安城附近的二十多县,并且京兆府的治所设于长安城。以长安城内的朱雀大街为界,西设长安县,东设万年县。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府,这三个政府机构的治所均设于长安城内。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一》云:“都内,南北十四街,东西十一街。街分一百八坊。坊之广长,皆三百余步。皇城之南大街曰朱雀之街,东五十四坊,万年县领之。街西五十四坊,长安县领之。京兆尹总其事”
长安县、万年县之形态即称为“附郭”。 所以,长安县和万年县都是“
附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