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木林,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东云安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人物履历
2003年4月任云安县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任云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8年4月任云浮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9年5月任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0月任罗定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1月任罗定市委书记、市长
2012年3月任罗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1月任云浮市政协副主席、罗定市委书记
2017年2月任云浮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月任云浮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20年2月任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1年11月被免去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1年10月,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2月,经查,万木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承揽工程、土地竞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万木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万木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2年4月,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