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离”三权指的是“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是农地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根本目的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三权分离”的核心,是坚持承包权的长久不变。
土地流转比例快速上升,已经从前些年长期在5%以下徘徊迅速提高到了26%左右,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实践中日益成为常态。“只有对农地产权制度再创新,才能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农业产出效率,这符合现代农业的要求,也符合农民的现实利益。”张桃林说。
张桃林解释,经营权独立发挥作用,意义在于其行使主体范围大于承包权主体。这对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绩效具有重大意义。经营权独立发挥作用,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来设定抵押,为经营权者提供金融支持,这是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提高要素流动性的重要途径。
土地流转中,流入工商企业的土地面积3年增115%,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提醒
“三权分离”,警惕耕地“非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