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秘书
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外交职务的种类
三等秘书是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外交职务的一种,位于二等秘书之后,随员之前,被授予三等秘书衔,其权限由在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决定。
外交职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批准和授予。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3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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