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俗称“三角牌”),是
驾驶人遇到车辆故障后需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应设置的一种警告标志。
机动车在
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在车道内停车,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车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据高速事故交警介绍,最简单方便的办法就是根据附设于
高速公路两侧的柱式轮廓标,或是波形梁护栏等设施上的百米牌来判断。百米牌为圆形,直径一般为10厘米,绿底白字,百米数字字高5厘米,公里数高1.8厘米,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隔100米设一块,因此驾驶人可根据百米牌快速确定放置警告牌的位置。
白天在一般
城市环路时要把警示牌立在车后50米的地方,如果是高速路则要梳理在车后150米的地方(大约成年人200步的距离);如果是在黑天,城市环路遇到车辆故障,需要把警示牌设立在车后100米的地方,而在高速路则要设置在250米的位置(大约成年人走300步的距离)。
三角警告牌应当放在事故车辆所对应车道内正确的距离。车辆在一个坡路出现故障无法移动的话,一定要把警示牌放在事故放在坡顶或者坡低,这样才能提早提示后车注意。在弯路行驶出现事故更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入弯前的道路上,因为弯路驾驶后车驾驶员如果不通过路边设立的“凸面镜”是无法看到前面弯道的情况,因此要将警示牌放在入弯前的路门面上,告知车辆减速慢行,避免因后车不能及时得到提示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2003年5月23日发布国家标准《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标准号GB 19151-2003),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