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区“三限房”(限房价、限转让、限对象)销售行为,要求当期所有房源摇号确定购买对象资格名单。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三限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开发企业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2日内,
应将楼盘信息在南昌
房地产信息网站、市房管局
微信公众号、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当期所有房源按不同户型分组摇号方式确定购买对象资格名单。当申购人数多于或等于当期销售户型房源数时,采取人房对应摇号方式,按房源户型分组摇出申购人和对应房号,同时摇出未中房号人员的轮候序号,作为未签约房源的替补选房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