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王安石创作的一篇奏书,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面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
内容简介
为确保做到“法其意”,王安石首先提出了人才问题。他指出,当时的许多官吏都是“不才苟简贪鄙之人”,文臣不熟武事,就把边防交给一群奸悍无赖之人,因此吏制必须改革;学校里只讲章句,学生所学全是无补之学;科举以诗赋为试,官员对治道一窍不通;恩荫给官,不问才学,只凭家世;因此学校和科举必须改革。他认为对官吏应实行法制,要“裁之以刑”。对于选拔、培养人才,他提出了系列陶冶人才之道,即“教之之道”“养之之道”“取之之道”“任之之道”。所谓“教之”,即以学以致用为唯一标准;所谓“养之”,就是“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即用丰厚的俸禄使之廉洁,以种种制度来约束他们,如有违犯,则绳之以法;所谓“取之”,即痛改诗赋取士的模式和痛改不合理的恩荫制度;所谓“任之”,即区别人的道德和能力之高下,分而任之,使人尽其才。
针对北宋积贫积弱的现实,王安石把理财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认为国家财力困穷,官员贪污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治财无其道尔”,即理财不得其道。对此他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即通过发展生产、广开财源来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此外,他对国家军力软弱、官吏享乐成风、坐吃山空等问题也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主张。
王安石还明确指出,他之所以上书,目的就是要进行政治改革,革除“苟且因循之弊”,以期“合于当世之变”,所有这一切都表现了一位有实践经验的政治家的胆略和气魄,也是他日后实行“
熙宁变法”的思想和理论基础。王安石清楚地知道,他的改革主张,在当时一定会遭到顽固派的非议,但他仍然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当时的最高统治者身上,他恳求皇帝,能“勉之以成,断之以果”,将改革运动进行到底。
创作背景
北宋自立国以来,重视科举择人,实行文臣治国政策。宋真宗以后,科举制度的腐败、恩荫的宽泛、学校教育的废弛,使得官僚行政机构十分庞大和腐朽,科场充弊丛生,加之考试内容、方式的陈腐、死板,只重文辞、不尚实学。于是,官场上“无能之士,禄以利臻;才俊之流,坐成白首。”所以,到了北宋中期,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许多有志改革的人物,他们都把改革学校和科举,搜罗人才,刷新吏制作为头等重要的内容。如范仲淹的“
庆历新政”,就是以“改革吏制,选拔贤能”为其中心的。在他的十项改革大纲中“明陟黜”“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等,都是涉及人才问题的,其旨意即在于从改革科举、考察官吏中,选拔一批具有实际从政能力,通晓政令案牍和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欧阳修也主张“尽去寻常之格,以求非常之人”,并认为“苟非不次以用人,难弭当今之大患。”他还说:“方今天下之广,不可谓之无人,但朝廷无术以得之耳。宁用不才以败事,不肯劳心而择才,……所以无人。”苏轼在上书中也要求选拔人才、改革吏制,他说:“天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治之罪也。”(《策论》)苏轼主张“择人要精”“任人宜久”,并且要有真才实学,坚决反对任用那些“多空文而少实用”的儒生和“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饥”的书呆子。这一时期有志于改革的人物的人才主张,或归于失败,或没有实施,但他们重视人才,改革人才选拔制度的思想,对王安石的人才改革思想起了积极的、直接的影响。
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年)任提点江东刑狱任满返京述职时,写给仁宗皇帝赵祯这篇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但也有人考证王安石上书当在嘉祐四年或五年。据《宋史·王安石》记载:“移提点江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安石议论高奇……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清人
蔡上翔的《
王荆公年谱考略》也记载为嘉祐三年。
作品鉴赏
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幸甚。臣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讠思讠思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以孟子之说,观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远,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一,而欲一二修先王之政,虽甚愚者犹知其难也。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馀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虽然,以方今之势揆之,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也。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有仁民爱物之意,诚加之意,则何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顾以谓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臣尝试窃观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时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则有沉废伏匿在下,而不为当时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闾巷草野之间,而亦未见其多焉。岂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臣以谓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则可知矣。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闾巷之间亦未见其多也。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有能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指,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势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谓乎?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之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商之时,天下尝大乱矣。在位贪毒祸败,皆非其人。及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尝少矣。当是时,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随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谓也。及其成也,微贱兔?之人,犹莫不好德,《兔?》之诗是也。又况于在位之人乎?夫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则服,以守则治。《诗》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又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言文王所用,文武各得其才,而无废事也。及至夷、厉之乱,天下之才又尝少矣。至宣王之起,所与图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故诗人叹之曰:“德?如毛,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盖闵人士之少,而山甫之无助也。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类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复众。于是内修政事,外讨不庭,而复有文、武之境土。故诗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亩。”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使之有可用之才,如农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由此观之,人之才,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所谓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博置教导之官而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此教之之道也。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何谓饶之以财?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何谓约之以礼?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婚丧、祭养、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何谓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矣,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酒诰》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夫群饮、变衣服,小罪也;流、杀,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之所能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故曰:此养之之道也。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听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虽尧之用舜,亦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万官亿丑之贱,所须士大夫之才则众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二自察之也,又不可以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考试其行能而进退之也。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着,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苟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而顾?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谗谄、争进之人乎?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谓也。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能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夫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帅上之教,及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盖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今士之所宜学者,天下国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课试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穷日之力以从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则又悉使置之而责之以天下国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也。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为公卿大夫,有可以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则有矣,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故边疆宿卫,皆得士大夫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学者,以为文武异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边疆宿卫之任,则推而属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无赖之人。苟其才行足自托于乡里者,亦未有肯去亲戚而从召募者也。边疆宿卫,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当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技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在庠序之间,固当从事于射也。有宾客之事则以射,有祭祀之事则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则以射,于礼乐之事,未尝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尝不在于礼乐祭祀之间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居则以是习礼乐,出则以是从战伐,士既朝夕从事于此而能者众,则边疆宿卫之任皆可以择而取也。夫士尝学先王之道,其行义尝见推于乡党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边疆宿卫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属之人,而无内外之虞也。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人主所当至慎之选,推而属之奸悍无赖、才行不足以托于乡里之人,此方今所以讠思讠思然常抱边疆之忧,而虞宿卫之不足恃以为安也。今孰不知边疆宿卫之士不足恃以为安哉?顾以为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而亦未有能骑射行阵之事者,则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严其教、高其选,则士之以执兵为耻,而未尝有能骑射行阵之事,固其理也。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方今制禄,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虽厮养之给,亦窘于此矣,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不失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为中人之所能守,则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以今之制禄而欲士之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夫士已尝毁廉耻、以负累于世矣,则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心息,则职业安得而不弛,治道何从而兴乎?又况委法受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此所谓不能饶之以财也。婚丧、奉养、服食、器用之物,皆无制度以为之节,而天下以奢为荣,以俭为耻。苟其财之可以具,则无所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为荣;苟其财不足而不能自称于流俗,则其婚丧之际,往往得罪于族人亲姻,而人以为耻矣。故富者贪而不知止,贫者则强勉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耻之心毁也。凡此所谓不能约之以礼也。方今陛下躬行俭约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贵之臣所亲见。然而其闺门之内,奢靡无节,犯上之所恶,以伤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闻朝廷有所放绌,以示天下。昔周之人,拘群饮而被之以杀刑者,以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众矣,故重禁其祸之所自生。重禁祸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极省,而人之抵于祸败者少矣。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重禁贪吏而轻奢靡之法,此所谓禁其末而弛其本。然而世之识者,以为方今官冗,而县官财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今之入官诚冗矣,然而前世置员盖甚少,而赋禄又如此之薄,则财用之所不足,盖亦有说矣。吏禄岂足计哉?臣于财利固未尝学,然窃观前世治财之大略矣。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今天下不见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乐业,人致己力,以生天下之财,然而公私常以困穷为患者,殆以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变耳。诚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变,臣虽愚,固知增吏禄不足以伤经费也。方今法严令具,所以罗天下之士,可谓密矣,然而亦尝教之以道艺,而有不帅教之刑以待之乎?亦尝约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亦尝任之以职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夫不先教之以道艺,诚不可以诛其不帅教;不先约之以制度,诚不可以诛其不循理;不先任之以职事,诚不可以诛其不任事。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今皆不可得诛,而薄物细故、非害治之急者,为之法禁。月异而岁不同,为吏者至于不可胜记,又况能一二避之而无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此所谓不能裁之以刑也。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方今取士,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进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选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为公卿,不待论而后可知。而世之议者,乃以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后得士也。其亦蔽于理矣。先王之时,尽所以取人之道,犹惧贤者之难进,而不肖者之杂于其间也。今悉废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驱天下之才士,悉使为贤良、进士,则士之才可以为公卿者,固宜为贤良、进士,而贤良、进士亦固宜有时而得才之可以为公卿者也。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矣。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择者,公卿而已。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类以聚于朝廷,则百司庶物,无不得其人也。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类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虽有贤智,往往困于无助,不得行其意也。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类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类以备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则虽有同罪举官之科,岂足恃哉?适足以为不肖者之资而已。其次九经、五经、学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尝患其无用于世,而稍责之以大义矣,然大义之所得,未有以贤于故也。今朝廷又开明经之选,以进经术之士,然明经之所取,亦记诵而略通于文辞者,则得之矣。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国家之用者,顾未必得与于此选也。其次则恩泽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艺,官司不考问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义,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武王数纣之罪,则曰“官人以世”。夫官人以世而不计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乱亡之道,而治世之所无也。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而限其进取之路矣。顾属之以州县之事,使之临士民之上,岂所谓以贤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数千里之间,州县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属任以事者,殆无二三,而当防闲其奸者,皆是也。盖古者有贤不肖之分,而无流品之别,故孔子之圣而尝为季氏吏,盖虽为吏而亦不害其为公卿。及后世有流品之别,则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尝自置于廉耻之外,而无高人之意矣。夫以近世风俗之流靡,自虽士大夫之才,势足以进取,而朝廷尝奖之以礼义者,晚节末路,往往怵而为奸,况又其素所成立,无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限其进取者乎?其临人亲职,放僻邪侈,固其理也。至于边疆宿卫之选,则臣固已言其失矣。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问其德之所宜,而问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以文学进者,且使之治财,已使之治财矣,又转而使之典狱,已使之典狱矣,又转而使之治礼。是则一人之身而责之以百官之所能备,宜其人才之难为也。夫责人以其所难为,则人之能为者少矣。人之能为者少,则相率而不为。故使之典礼,未尝以不知礼为忧,以今之典礼者未尝学礼故也。使之典狱,未尝以不知狱为耻,以今之典狱者未尝学狱故也。天下之人,亦已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见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资序,则相议而讪之,至于任使之不当其才,未尝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数徙,则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习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则其罪不可以至于着。若夫迎新将故之劳,缘绝簿书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数也。设官大抵皆当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远,所任者重,则尤宜久于其官,而后可以责其有为。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数日辄迁之矣。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则又不专,而又一二以法束缚之,不得行其意,臣故知当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权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则放恣而无不为。虽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之以法束缚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夫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专,而一二之以法束缚之,故虽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与不肖而无能者殆无以异。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贤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资序则不以任事而辄进之,虽进之,士犹不服也。明知其无能而不肖,苟非有罪,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胜任而辄退之,虽退之,士犹不服也。彼诚不肖无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谓贤能者任其事,与不肖而无能者,亦无以异故也。臣前以谓不能任人以职事而无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盖谓此也。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天下之人才,又况兼此四者而有之,则在位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于不可胜数,而草野闾巷之间,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诗》曰:“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无,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此之谓也。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则岂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盖汉之张角,三十六方同日而起,所在郡国莫能发其谋;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敢与之抗者。汉、唐之所以亡,祸自此始。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贤者伏匿消沮而不见,在位无复有知君臣之义、上下之礼者也。当是之时,变置社稷,盖甚于弈棋之易,而元元肝脑涂地,幸而不转死于沟壑者无几耳。夫人才不足,其患盖如此。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为陛下长虑后顾,为宗庙万世计,臣窃惑之。昔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风俗荡然,弃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固知其将必乱矣,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馀年。伏惟三庙祖宗神灵所以付属陛下,固将为万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无穷也。臣愿陛下鉴汉、唐、五代之所以乱亡,惩晋武苟且因循之祸,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期为合于当世之变,而无负于先王之意,则天下之人才不胜用矣。人才不胜用,则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夫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成天下之才甚易也。臣始读《孟子》,见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则以为诚然。及见与慎子论齐鲁之地,以为先王之制国,大抵不过百里者,以为今有王者起,则凡诸侯之地,或千里,或五百里,皆将损之至于数十百里而后止。于是疑孟子虽贤,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数百千里之强国,一旦肯损其地之十八九,比于先王之诸侯?至其后观汉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汉亲临定其号名,辄别属汉。于是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势强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然后知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大者固可使小,强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倾骇变乱败伤之衅。孟子之言不为过,又况今欲改易更革,其势非若孟子所为之难也。臣故曰: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其为甚易也。然先王之为天下,不患人之不为,而患人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何谓不患人之不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愿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临天下之士。天下之士有能遵之以治者,则悉以其所愿得者以与之。士不能则已矣,苟能则孰肯舍其所愿得,而不自勉以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为,患人之不能。何谓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尽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然而不谋之以至诚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能以至诚恻怛之心力行而应之者也。故曰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愿陛下勉之而已。臣又观朝廷异时欲有所施为变革,其始计利害未尝熟也,顾有一流俗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则遂止而不敢为。夫法度立则人无独蒙其幸者,故先王之政虽足以利天下,而当其承弊坏之后,侥幸之时,其创法立制,未尝不艰难也。以其创法立制而天下侥幸之人亦顺说以趋之,无有龃龉,则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废矣。惟其创法立制之艰难,而侥幸之人不肯顺悦而趋之,故古之人欲有所为,未尝不先之以征诛而后得其意。《诗》曰:“是伐是肆,是绝是忽,四方以无拂。”此言文王先征诛而后得意于天下也。夫先王欲立法度,以变衰坏之俗而成人之才,虽有征诛之难,犹忍而为之,以为不若是不可以有为也。及至孔子,以匹夫游诸侯,所至则使其君臣捐所习,逆所顺,强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然孔子亦终不为之变,以为不如是不可以有为,此其所守,盖与文王同意。夫在上之圣人莫如文王,在下之圣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为变革,则其事盖如此矣。今有天下之势,居先王之位,创立法制,非有征诛之难也;虽有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固不胜天下顺悦之人众也。然而一有流俗侥幸不悦之言,则遂止而不敢为者,惑也。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又愿断之而已。夫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而又勉之以成,断之以果,然而犹不能成天下之才,则以臣所闻盖未有也。然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今之议者,以谓迂阔而熟烂者也。窃观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补助朝廷者有矣。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则以为当世所不能行者。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过如此。至于大伦大法,礼义之际,先王之所力学而守者,盖不及也。一有及此,则群聚而笑之,以为迂阔。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于刀笔之间,非一日也,然其效可观矣。则夫所谓迂阔而熟烂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昔唐太宗贞观之初,人人异论,如封德彝之徒,皆以为非杂用秦、汉之政,不足以为天下。能思先王之事、开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尔。其所施设,虽未能尽当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谓合矣。故能以数年之间而天下几致刑措,中国安宁,蛮夷顺服,自三王以来,未有如此盛时也。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犹今之世也,魏文正公之言,固当时所谓迂阔而熟烂者也,然其效如此。贾谊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汉以观之?”然则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观矣。
臣幸以职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驽下无以称职,而敢及国家之大体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当归报。窃谓在位之人才不足,而无以称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尽其才,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闻者也。释此一言而毛举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聪明,而终无补于世,则非臣所以事陛下之义也。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天下幸甚。
思想内容
重视学校
庆历新政之后,他提出加强学校教育的主张,针对的是学校教育仍然没有得到实际改善的状况。王安石认为学校是系统地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也是弘扬治学风气的重要因素。而当时社会却是“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庠序不教之以道艺”,所以他极力倡导发展学校教育,主张将太学设为三舍,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以利于人才选拔,设置律学、医学、武学等专科学校,以培养多方面人才,废除私学,因为私学会影响学校的设立和生源的数量,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到学校读书。他提出当代应该学习和效仿“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用人也应该像“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他的一系列建议的意图就是要把学校办成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加强师资
从师学习本来就是儒学的优良传统,且在韩愈、柳宗元等人反复论述教师的职责和作用之后,教师的地位有所提升,连名称也加上了“官”字,称之为“学官”,既包括专职的教师,也包括教学的管理人员,王安石对学官的选任也有论及。他的主张是“博置教道之官而严其选”,而现实却是“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而且“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难以完成教者的职责。所以应该广设学校,重视教师选拔,其根本要求当然是品学兼优,能够做到“传道授业解惑”,使得学校不是空设,教师不是空洞说教,学生不是学无所用。
革新内容
显然,学校和教师都只是提供必要的环境场地和人力保障,对于学生来说,最为重要的当属学习的内容。尤其是当时的情况是学校课程内容陈旧、不适用,而且单一不够系统完整,难以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文中王安石对此进行了批评,一是学者所教过于片面,没有古人教授得全面、深刻,缺乏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文中他谈到:“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帅上之教,及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所教内容与从政等社会实践联系较少,导致多数人学习到白头,仍不能很好地适应所面对的工作实际。二是学者所教过于功利,只为应试,而不是为国家之用:“而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夫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人们看重的只是功名,没有真正地想报效国家和社会,把学习看成是通往仕途的敲门砖。他还论述到:“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这严肃地告诫人们,急功近利的结果只能是功败垂成。三是所学内容过于杂乱,不够精深。在文中作者谈到:“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学有专长的人,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精通,只能是针对某一具体领域学习最有价值的知识内容。
正因为在教育内容方面存在着以上诸多问题,王安石才提出了专门改革教育内容的意见,他提出:“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法在于学。”从这段话可以发现,王安石对于教育内容的主张集中体现为“全面、实用”,认为读书人不能只学章句,还要学习礼乐、刑政、射御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技能。他提出:“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伎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苟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在庠序之间,固常从事于射也。”全面发展才是真正有用的人才。他还主张,凡是对于国家治理毫无用处的教育内容应该一律删除,极力倡导学习内容的实用性。
择优选用
王安石认为皇帝是人才养成的决定者,涉及人才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即“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如果说前面谈到的主要与教之、养之有关的话,那在取之、任之方面他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首先是取之,即人才的选拔。这是历来最为影响读书人命运的一大因素,它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科举制取代荐举制无疑是人才选拔制度的重大进步,因为它使得一些出身于下层的有识之士有机会展示才华并走入仕途,极大地激励了读书上进的热情。但是,王安石生活的北宋中后期,在人才选拔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人才严重匮乏,他指出“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庸人占据其位,人才自然缺乏。二是选拔的途径和方式出现了问题,一方面受祖辈恩泽而被提拔的人才在增多,一方面通过考试作弊而被选拔的人才也在增多,公平性在下降。三是选拔标准出现了问题,这时的科举取士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茂才异等、贤良方正,另一种是进士,二者的出路就是成为公卿,但是选拔出来的贤良、进士的才能不足做公卿。王安石指出:“方今取士,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进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选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为公卿,不待论而后可知。”选拔的人才长于记诵文辞,没有社会经验,更缺乏执掌政事的能力,这是最大的弊端。针对这些弊端,王安石提出:“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痒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王安石认为一是把学校教育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二是下级推荐,上级考察;三是从言行事等多方面考察;四是试用之后再正式录用。
其次是任之,即人才的使用。朝廷对人才的使用,势必会反作用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因此王安石在文中着重谈了任之的问题。对此王安石谈到:“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人才的使用与选拔同等重要,应根据不同人才的特点和优长去使用。他还批评了当时的用人不当的问题,他提出:“至于任人,又不问其德之所宜,而问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以文学进者,且使之治财。已使之治财矣,又转而使之典狱。已使之典狱矣,又转而使之治礼。是则一人之身,而责之以百官之所能备,宜其人才之难为也。夫责人以其所难为,则人之能为者少矣。人之能为者少,则相率而不为。”用人只重出身和经历,不注重其德才,不能用其长,且频繁地变换官职,而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都精通,只能导致难为、不能为,最后只好不为。针对于此,王安石提出了用人的几个原则:一是“宜”,即“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二是“久”,即“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在职久了对其业务能够更熟悉,且能从长远考虑,也利于对其业绩的考察,不称职的容易显现,大家都会竭尽全力工作。三是“考”,即“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谓也。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考绩是对官员任用的必要条件,反复考察,才会知其业绩如何,是否胜任,进而进行赏罚,这样才会使人才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艺术特色
语言简练
唐宋八大家的散文一向以语言简练而著称,而王安石尤其突出。他写作散文善于锤炼语言,力求准确、简洁、质朴,以最少的文字论表达最为丰富的含义。文中在谈到对人才问题的对策时提出:“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以“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四个词来概括出人才问题的四大方面,十分精要、简洁。其中在谈到“养之”时,直接概括提出:“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用了简短的12个字就把养之之道的三个对策阐释得清清楚楚,这样的语言不仅言简意丰,而且十分有利于读者把握作者的思路以及文章的结构,使得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论述有力。
善于引用
此文作为上奏给皇帝的书,表达要求十分严谨,在探讨一些问题的时候经常要联系古代君王,也要引经据典,这样说起来更顺畅、更易于接受。“先王”一词在文中共出现了44次,是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体现作者谈论问题动辄以古论今,据理阐述,使得当朝仁宗皇帝无法反对,这也算作者上书劝谏的技巧。文中还多次引用,达15处之多,有《诗》《孟子》《书》《易》的引用等,通过引用,或引起话题,或印证阐释,能够更加有力地论述有关的问题。在谈到周文王能够陶冶天下之士而用之的时候,他引用了诗的句子加以印证:“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谓也。”通过诗句印证所要说明的文王善用人才的问题,十分有说服力。在谈到人才要全面学习,也要精通于射时,他引用了《易》的句子:“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这里以《易》的句子引出所谈论的问题和观点,即不光要学文,还要习武,文武双全才会胜任所任职务。
长于说理
王安石的政论文以说理见长,其笔触纵横自如,洋洋万言,把其对于变法革新的主张全盘托出,把问题阐释得清楚明白。首先,其说理得益于多种修辞手法的使用,对仗、设问、类比、对比、引用、排比、设喻等等,这些修辞手法的运用,能够增强说理的透彻性。文中仅设问就有30多处,多以“何也”或“……乎”的方式作为标志,引发议论或回答,使得各部分内容的衔接顺畅、过渡自然。在开头提出自己观点,指出天下有识之士以天不能久安,连续使用了两个设问,即“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连续设问引发连续阐述,语气增强,说理有力。其次,其说理性得益于精心的构思,作者能够娴熟地使用书的体裁格式,开头从写作缘由谈起,然后指出士人担心天下不能久安,分析其原因是缺法度,由缺法度谈到缺人才,由缺人才谈到君王对此的重要性,再由缺人才谈到对人才的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四个方面,再由分别阐释到总体论证。这样层层深入地把问题阐述得明白透彻,其逻辑性十分严谨、周密。
作品影响
因为王安石要求革新变法的主张,正触犯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一出,就有人攻击王安石“迂阔”,甚至说他要乱国。由于社会阻力太大,所以奏书呈送之后,并未引起仁宗的注意,也未提起执政者的兴趣,而王安石也并未因此而受到重用。但他的改革愿望和过人的胆识,却在士大夫中赢得了声誉,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提高了他的知名度,也使其日渐成为改革派的代表人物。
作品评价
明·
茅坤:“荆公以王佐之学与王佐之才自任,故其一生措注,已尽于此书中。所以结知主上,亦全在此书中。然其学本经术,故所言非汉唐以来宰相所能见,而其偏拗自用,大较与商鞅所欲变法处相近,故其功业亦遂大坏,而反不如近世浮沉者之得。学者须具千古只眼看之。此书几万余言,而其丝牵绳联,如提百万之兵,而钩考部曲,无一不贯。”(《唐宋八大家文钞》卷八十二)
清·
储欣:“荆公此书只是要改制变法,大肆更张耳,胸中有无数见解,无数话头,却寻出‘人才不足’四字统之,架堂立柱,将胸中所欲言者,尽数纳入,随机大发,故议论愈多,头绪愈整,由其以一线贯千条也。”(《唐宋八大家类选》卷二)
清·
沈德潜:“行文部勒有方,如大将将数十万兵而不乱。中间丝联绳牵,提挈起伏,照应收缴,动娴法则,极长篇之能事。”(《唐宋八大家文读本》卷二十九)
近代·
梁启超:“秦汉以后第一大文。”(《王安石评传》)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封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1070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1076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变法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在文学上颇有成就,为“
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擅长说理与修辞,善用典故;词作不多,风格高峻。有《王临川集》《临川先生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