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是指在
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较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例如化学课中“元素”概念的建立。可以启发学生分析铁、铝、氢、氧、钠、钙等物质有无共同之处,并最终让学生理解这些看起来各不相同的物质归纳起来都属于一个类别:化学元素;这就是说通过归纳、综合几个具体类概念,让学生掌握了更高一级的类概念,即上位概念。
例如,儿童在知道“苹果”“梨”“香蕉”“橘子”等概念之后,再学习“水果”这个概念时,新学习的概念总括了原有的概念,新学习的概念就更具有意义。又如,在学过正方体、长方体等形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后,学习一般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SH)就属于上位学习。教师在上位学习教学中,要充分发挥概括的作用,认真组织好概括活动,否则难以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