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环保核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
上市环保核查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
上市环保核查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申请再融资、资产重组或拟采取其他形式从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守法行为的全面核查、环境保护信息的持续披露、后续监管。上市环保核查的根本目的:督促相关的公司和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保护生态环境,自觉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努力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
上市环保核查包含三大基本要素,即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和守法行为的全面核查、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的持续披露及对其环境保护后续监管。
“全面核查”,是指要对“环保核查内容和要求”条目给出核查意见,必须进行现场核查和核查时段内资料数据的系统性分析;而不仅依赖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材料。
“持续披露环境信息” ,向社会持续公开企业的环境保护信息是上市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便于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也有利于投资者及时规避投资风险。
“后续监管”是对上市公司需要整改事项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管,以便督促其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善其环境行为,成为环保守法的模范。
上市环保核查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审查、严格要求,现场检查、破解难题,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后续督查、持续改进,绿色融资、环境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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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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